鄂尔多斯宣判一起贩卖新型毒品芬太尼案

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某等5人贩卖新型毒品芬太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被告人程某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从犯被判处十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八万二千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

鄂尔多斯宣判一起贩卖新型毒品芬太尼案

毒品芬太尼是一种新型毒品,具有极强的止痛效果,一旦失控滥用容易导致使用者上瘾,甚至危及生命,是目前国家全面列管、严厉打击的新型“实验室毒品”。2017年以来,被告人程某等人以贩卖“戒毒药”胶囊的名义,利用微信、电话联系,通过物流寄递的方式,有组织、有分工、长时间的大肆向全国各地吸毒人员、贩毒人员贩卖新型毒品芬太尼共计十余公斤,这是我市近年来提起公诉的贩卖毒品芬太尼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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