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人員”想運作回國,中間商層層轉包被索2億勞務費,最終協調人僅與市檢察長合了個影


“紅通人員”想運作回國,中間商層層轉包被索2億勞務費,最終協調人僅與市檢察長合了個影

作為“紅通人員”的商人呂某,逃亡海外5年之後萌生了回國的念頭,但他希望回國後不被羈押,仍能經營自己的公司和生意。

為此,他不惜轉讓自己位於北京三環800平方米的房產、大型農貿市場項目20%的收益,請人在國內運作。轉賬1500萬元層層委託後,武漢商人魏鍾將此事應承下來,但要求2個億的勞務費。

2017年1月,以為國內都已經打點好的呂某被成功勸返回國。其實,呂某“不被羈押”的要求是符合當時外逃人員回國投案政策規定的。被魏鍾找來的協調人,僅跑到武漢市人民檢察院與檢察長合了個影。

2019年12月28日湖北省黃石市鐵山區人民法院公開的“被告人魏鍾利用影響力受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一案一審刑事判決書”裡,公開了諸多細節。

【1】“紅通”人員外逃5年運作安全回國,願出3000萬元

廣東籍商人呂某在湖北經商多年,生意做得很大,在武漢涉及大型農貿市場、房產、物流等項目。

2011年5月,呂某因涉嫌行賄罪外逃至美國,被列為“紅通人員”。2016年上半年,外逃5年之後,呂某聯繫自己的熟人、廣東人羅某,透露想回國的打算。

羅某曾在廣東省經信委工作,負責聯繫溝通各個地區的廣東商會。在湖北經商的呂某是廣東籍商人,兩人在工作中相識。

羅某有著自己的打算。他對呂某經營的武漢四季美農貿市場項目很感興趣,羅某不但在呂某出逃前幫忙介紹資源,還在呂出逃後多次聯繫勸返他,“我私心想著,如果能幫他回國,退休之後就能去他的公司謀職。”

呂某願意回國,但提出了回國後不被羈押、企業資產解凍、免除稅務罰款、爭取無罪判決等請託,羅某答應找人幫忙。

羅某自己並沒有能力辦下這一切,他找到的人姓何。何某也是一名企業老闆,在深圳經營匯恆豐置業、物業、實業三家公司,業務範圍是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為了說服何某一起幫呂某洗脫罪名,羅某承諾何某可以低價收購呂的地產項目。何某感興趣的,正是呂某的四季美農貿市場項目。

2016年7月,羅某到美國與呂某見面。羅某告訴呂某,他的朋友何某可操作呂某安全回國事宜,但需要3000萬元的費用。

呂某於是與羅某簽訂了一份《備忘錄》:約定呂某委託羅某到武漢處理其個人及其企業涉案事宜,達到其本人無罪結案、資產解凍、通緝令解除、安全回國、企業員工邊控追逃解除、收回企業經營管理權等目的。

呂某將其位於北京藍寶大廈800平米的固定資產、武漢四季美農貿市場20%的收益無償轉讓給羅某,並預付港幣500萬元,其安全回國且涉案問題解決後,再支付港幣500萬元。

一個月後,呂某將585萬元港幣(摺合人民幣500萬元)轉至何某合作伙伴的香港渣打銀行賬戶。

呂某後來的證言顯示,他一直以為這些資產、收益和錢最終都是給何某的,“羅某說何某在北京有厲害的關係,曾幫助一些企業的大老闆安全回國。我沒有錢,只有採取轉讓資產的方式滿足何某的條件。”

記者檢索發現,藍寶大廈位於北京市北三環,靠近和平西橋地鐵站。

武漢四季美農貿市場屬於當地政府重點工程,總建築面積300萬平方米。天眼查顯示,湖北漢口四季美農貿市場有限公司的股東為德大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佔股100%,而德大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名叫羅琴。這一切看似與呂某無關。

“紅通人員”想運作回國,中間商層層轉包被索2億勞務費,最終協調人僅與市檢察長合了個影

搜索發現,一個名叫伍賢紅的人曾經實際主管著四季美農貿市場有限公司,因犯職務侵佔罪獲刑7年。

他的二審刑事裁定書中,作為證人的武漢南順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有這樣的表述,武漢南順物流有限公司是香港德大投資公司在武漢的全資子公司,實際控股人是呂某,法定代表人羅琴是呂的侄媳。

該判決書還顯示,武漢南順物流有限公司實際控股人呂某因涉嫌犯罪於2011年滯留國外。

呂某到底涉嫌什麼犯罪?在一份廣州市美林基業投資有限公司、武漢南順物流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中,法院審理查明部分顯示,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對徐進(“百名紅通人員”之一)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和對呂某涉嫌行賄案已立案偵查,徐進涉嫌在任武漢市黃陂區區長期間,違反國家關於工業用地最低地價的規定,以明顯低於最低價徵給呂某土地4612畝,造成國有土地出讓金收入鉅額損失。

【2】收好處後層層委託,其實“不羈押”本就符合當時投案政策

呂某運作回國一事,全權委託給羅某,羅某找到號稱有深厚關係的何某運作,然而何某很快又將此事交給李某辦理,並轉給李某400萬元人民幣。呂某也按照羅某的要求,向李某出具了委託書。

通過他人牽線搭橋,李某又與湖北當地一名商人魏鍾搭上了關係。天眼查顯示,魏鍾目前仍在5家公司擔任法人,其中,在湖北中盛漢森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湖北中盛)持股51%。

魏鍾提出,事情要辦好需要2億元費用。經過商議,同意對方先支付1000萬元。判決書顯示,2016年11月16日,李某與魏鍾實際控制的湖北中盛簽訂《協議書》,約定由該公司辦理呂某解除逮捕令、安全回國、資產解凍等事宜。

此外,魏鍾還拿到了蓋有呂某印章的委託書,稱願意出2億元委託魏鍾辦理上述事項。

實際上,這份委託書並不是由呂某出具。為了方便羅某幫忙辦理安全回國事宜,呂某將自己的印章交給了羅某。在呂的證言中,從未提及到知曉“2億元的勞務費”。

2016年11月24日,呂某按照羅某要求第二次轉賬,這次是1200萬元港幣(摺合人民幣1075萬元)。由李某將其中的1000萬元人民幣轉至湖北中盛賬戶。

其實,魏鍾並沒有能力辦理呂某的請託事項。為了能夠拿到這筆鉅額的好處,他找到了與武漢市人民檢察院相關領導關係密切的丁某幫忙解決呂某安全回國事宜。丁某與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孫某徵相識多年,通過這層關係認識了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薛某穎。

丁某在其中到底做了什麼?梳理發現,丁某的確通過薛某穎的引薦,與時任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孫某駿進行了商談,表達了呂某欲回國的意願,並轉達了呂某提出的回國投案不被羈押等條件。

然而,根據當時國家對“紅通人員”的政策,呂某如果能回國投案,本就是可以不羈押的。

為了讓魏鐘相信他已經當面與武漢市人民檢察院相關領導進行了溝通,可以幫助呂某辦理安全回國,丁某特地與孫某駿、薛某穎拍了一張合影照片。

丁某把照片發給魏鍾,魏鐘相信了丁某的能力,許諾事成之後給丁某1000萬元的好處費。

“紅通人員”想運作回國,中間商層層轉包被索2億勞務費,最終協調人僅與市檢察長合了個影

【3】勸返回國後又遇案情變化,“提籃子”商人再次叫價2億元勞務費

2017年1月初,武漢市人民檢察院組成呂某勸返工作組,於美國時間2017年1月13日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與呂某見面。

此時,呂某也收到了羅某的消息,“國內的事情已經安排妥當,可以安全回國”。經反覆商談,呂某同意回國投案。

2017年1月20日,丁某與勸返工作組一行將呂某帶回武漢,當天魏鍾以保證人身份為呂某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當天吃完晚飯後,呂某還跟著羅某、何某等人去了長沙。

呂某提到這樣一個細節,在去長沙途中,何某再找他要5000萬元,呂稱沒錢,何某提出讓他轉讓四季美農貿市場40%的股份。但因何某拿不出錢,這筆“收購”後來不了了之。

2017年1月22日,呂某案件中已被羈押的涉案財務人員突然死亡,案情發生了變化。此時,因為呂某離開武漢不報告,違反了取保候審的規定,呂某被變更強制措施,予以逮捕。

呂某被羈押後,羅某等人多次見面商議,要求丁某與武漢市檢察機關聯繫,再次為他辦理取保候審。同年4月,何某與魏鍾實際控制的湖北中盛再次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由湖北中盛辦理呂某解除逮捕令、安全回國、資產解凍等事宜,何某支付勞務費2億元,預付1000萬元作為前期費用。

給魏鐘的2億元勞務費到底怎麼兌現?何某一直存著收購呂某項目的心思。他表示,魏鍾受到呂某委託處理項目收購一事,何某墊付2億元,待呂某被保釋之後,可按照最低價格收購呂某的四季美項目。

何某要羅某想辦法籌錢,羅某聯繫呂某家人,因無力承擔費用,之後此事也不了了之。

魏鍾其人,在“提籃子”一事上一直遊刃有餘。除了呂某回國一事中,僅靠“提籃子”要價2億元之外,他還曾將手伸向武漢地鐵工程。在魏鐘的牽線搭橋之下,中煤第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功中標武漢地鐵27號線一期二標段BT項目。魏鍾從中獲得了336.6萬元好處費。

2018年5月13日,黃石市監察委員會在武漢市粵海酒店控制魏鍾,將魏鍾帶回黃石執行留置措施。魏鍾到案後,如實交代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並主動交代該委尚未掌握的涉嫌利用影響力收受中煤三建賄賂人民幣336.6萬元的違法犯罪問題。

經黃石鐵山區法院一審判決,魏鍾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犯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曾經風光的“四季美農貿市場”項目怎麼樣了?天眼查公開信息顯示,呂某僅顯示在武漢漢口北信和農貿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稱信和公司)擔任高管,該公司的股東是武漢南順物流有限公司。

梳理多份判決書發現,漢口北信和農貿市場有限公司捲入了大量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2012年至2013年期間,不少人購買了信和公司開發的湖北漢口四季美農貿城內的房屋,根據合同約定,信和公司應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將符合交付條件的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但直至2018年12月底,信和公司仍一直沒有交付房屋。購房者紛紛提起訴訟,信和公司被判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

1月9日,記者多次撥打呂的侄媳、武漢南順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羅琴的電話,一直提示無法撥通;記者聯繫漢口四季美農貿城,對方稱“打錯了”。

目前,武漢南順物流有限公司已經是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公司。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長沙報道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瀟湘晨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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