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那么多前总统,为什么感觉只有奥巴马的脱稿演讲比较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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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基本都具备脱稿演讲的能力,尤其是现任美国总统特朗普更是经常在讲话现场直接把助手给他准备好的稿子给丢掉。奥巴马在任期间当然也有脱稿演讲的时候,至于他脱稿演讲是不是最接地气,这个问题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奥巴马确实是一位非常接地气的总统,他没有什么官架子,而且他还经常会在媒体面前接受采访,甚至奥巴马还偶尔会闹出一些尴尬的事情。不过实际上美国总统都比较接地气,现任美国总统特朗普比奥巴马更能跟民众打成一片。美国总统之所以普遍非常接地气,这主要是因为他们都是美国民众用自己手中的选票选出来的。大多数美国民众肯定更喜欢接地气的候选人,那些高高在上并且喜欢摆官架子的候选人必然很难获得民众的好感,他们更别想赢得美国大选。

美国从建国至今已经产生过40多位总统,这些美国总统基本都拥有很强的演讲能力,即便是口无遮拦的特朗普,实际上他的语言也具有很强大的号召力。奥巴马担任了8年美国总统职位,他虽然算不得是一位很伟大的美国总统,但是他给美国国内外的大多数人还是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奥巴马在卸任美国总统职位的时候也依然维持着很高的支持率。有些人认为奥巴马脱稿演讲最接地气,这大概也只是那些对奥巴马印象比较好的人的个人观点,实际上大多数美国总统都是很接地气的。


李姓先生


在大家的眼中总统的演讲大多数的时候是严谨的、深层次。但奥巴马却不走寻常路,接地气是他独特新式方法。为何奥巴马演讲比较接地气呢?这与他的成长环境有必然的联系。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的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奥巴马在两岁的时候父母离异,从小与母亲姥姥姥爷长大。种族歧视在美国根深蒂固,在一堆白人中生活,自小就感受到与他人的差异,常常自卑。

肤色的差异也让奥巴马备受歧视,就此让他产生了身份危机。他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消沉,在他的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说过“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但奥巴马不是甘于向命运低头,不甘于被人瞧不起。,他是一名勇士。他努力学习考取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年轻时候的底层生活让他更懂得平民大众的需求也懂得怎样的沟通方式最有效。

接地气也是奥巴马独特的个人魅力,在美国总统的选举中奥巴马巧妙利用自己的身份背景,强调民族融合团结,他的底层生活的经历更加有说服力,奥巴马能理解民众的心声和需求,他发出了“我们能”的口号,赢得了一大部分年轻人的支持,幽默风趣的特点也让他得到女性选民的部分支持。接地气的演讲方式本身就充满了活力,更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说者轻松,听者愉悦。

美国人的性格相比于英国人有着很大不同。美国人个性随和不拘礼节,当你在街上对陌生人无意多看几眼他可能对你微笑打招呼,他们对于问候的表达简单随意,他们也比较在意他人看法,如果让人觉得自己不亲切而疏远自己,他们会因此难过。如果想要获得民众的支持,接地气是必不可免的。接地气的演讲方式让奥巴马捕获人心,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四十五度历史


美国总统的演讲基本都很接地气,这是美国历届总统必备的技能,因为最初他们需要公开演讲吸引选民把票投给他们自己,久而久之也就练就了脱稿演讲的本领,而且通常都会加入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特风格。

奥巴马演讲

没有任何一位美国总统从一开始就能做到脱稿演讲,他们一开始都用稿子或者从背面看是透明的提词器,只不过有些总统慢慢不喜欢这样,他们喜欢不拘一格的表演,当然也是在他们“人设”的基础上。

奥巴马的“人设”就是接地气。看履历,奥巴马在哥伦比亚读过大学,27岁进入哈弗攻读法学博士,可拥有如此光鲜履历的他并非出自美国的名门世家。1961年,奥巴马出生于美国夏威夷州,1964年随母亲到了印尼,1971年再次回到夏威夷,1979年辗转到美国本土,这期间奥巴马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也正是这段时间,奥巴马懂得了什么叫生活。奥巴马在回忆时曾说过:“十几岁的他还是一个瘾君子,他和其他黑人一样,不知活着的意义。”

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青年时期迷茫的奥巴马真的证明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在回到美国本土后的那段日子里,奥巴马经历了人生的转折,他开始与生活做斗争,他要做别人眼里的优等生。1983年奥巴马从哥伦比亚国际关系专业毕业,1985年进入美国哈弗学院并成功在三年后取得博士学位,1991成为能说会道的人权律师,1993到2005年在芝加哥大学任教。

青年时期的奥巴马



艺术来源于生活,演讲也是一门艺术。从市井混混到人权律师再到大学老师,奥巴马从被教育到教育别人,这期间的生活阅历让他有很多感悟,以至于只要讲起来都会滔滔不绝,这是美国近几届的其他总统少有的。

奥巴马1996年开始从政,阅历丰富的他在政界也是如鱼得水,当然,也都归功于他的那张名嘴。奥巴马的演讲富有亲和力,因为他经历的多,他会换位思考,他知道他所演讲的对象需要什么,希望听到什么,希望演讲者如何表达。奥巴马不像特朗普那样不要稿子的疯言疯语,毕竟特朗普没有像奥巴马那样活过,他不懂美国人需要怎么样的生活。

奥巴马的稿子基本都是自己写的,之后才会交由团队润色,但是每当即兴之时,奥巴马会经常不看稿子,他不会担心自己出错,因为他知道他所讲的都是台下的人喜欢听的,当然,有时候特别长的演讲,他会列一下演讲的提纲。2017年,奥巴马卸任美国总统,卸任后奥巴马并没有停止演讲,他在用他的故事激励每一个有梦想的人,他想鼓励那些当初和他拥有类似疑问的人“黑人为什么不能当美国总统?”

特朗普与奥巴马

在卸任后,奥巴马的演讲变得更加不拘一格,即兴时常会用犀利的话语表达对现任美国政府的不满,对特朗普政府的不满,对特朗普本人的不满。在演讲方面,奥巴马无可挑剔,睿智而又犀利,当然,这并不代表奥巴马在其他事情上没有争议。


黑先生1998


因为奥巴马成为一名美国总统,他要比白人更强大,更优秀,更才华出众,了不起的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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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现存4位前总统,分别是第39任总统卡特、42任总统克林顿、43任总统小布什与44任总统奥巴马。除了小布什以外,其他3位美国前总统的演讲能力都比较强。在美国想要竞选总统,演讲能力的重要性甚至超过候选人本身的能力与学识。而奥巴马作为一名非洲裔美国人,能够过关斩将,成为美国第一位非白人总统,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其超高水平的演讲能力。但与题主感觉相反的是,奥巴马脱稿演讲的能力并不行,而是依靠事先准备的演讲稿进行演讲。如果说到脱稿演讲,现任美国总统特朗普才是佼佼者。

克林顿、奥巴马、小布什

奥巴马出生于1961年,2008年成功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的时候,仅仅47岁。奥巴马之所以能够47岁就当选美国总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超凡的演讲能力。在2004年的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做出名为《无畏的希望》的演讲,主要讲述了他外祖父作为二战老兵对美国各项政策的感受,也谈到了对小布什发动伊拉克战争的看法。《无畏的希望》演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奥巴马一跃成为美国民主党内的政治明星。

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奥巴马获得了365张选举人票,以领先192张选举人票的绝对性优势打败了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在2008年12月的胜选演讲中,奥巴马以数个“Yes we can”(是的,我们可以做到)来阐述美国人创造力、美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美国实力的强大,如汽车和飞机的发明、登上月球、促成柏林墙倒塌等。此次胜选演讲大获成功,“Yes we can”也成了奥巴马的名言。

不过,奥巴马并不擅长脱稿演讲。奥巴马参加美国总统竞选演讲的时候虽然非常年轻,却也是一位从政超过12年的政治人物,非常重视自己的言行。更何况,奥巴马还是一位非裔美国人,演讲中稍有不慎,就会极大的影响他的支持率。所以,奥巴马在公开演讲时能够对着稿件滔滔不绝。一旦脱稿,奥巴马就会变得磕磕巴巴。

与奥巴马相比,现任美国总统特朗普才是一位脱稿演讲的高手。特朗普是一位政治素人,赶上了美国衰落的大背景,美国人普遍对传统政客感到失望。特朗普在2016年战胜了希拉里,成为了美国第45任总统。特朗普与二战后历任美国总统都不同,非常希望在演讲的时候即兴发挥,也就是不按照事先准备的演讲稿表。也正是特朗普有别于美国传统政客的照本宣科,才能够吸引大批美国人的支持。

欢迎大家讨论,你认为奥巴马与特朗普的演讲能力谁强?


美国观察室


答:奥巴马1961年8月4日出生美国民主党籍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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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根 克林顿 奥巴马口才都很好。里根演员出身 有这方面的训练。克林顿和奥巴马都是名校毕业生 自然才学出众。


xlisfo


奥巴马的口才无人能敌,中国马云除外!


若愚老朽


克林顿很潇洒


委屈自己84181791


电视走进千家万户才多少年?有多少人见过多少奥巴马之前的历任美总统的演讲现场直播?还有就是英文普及了吗?观众听懂奥巴马全文的有几人?就谈论接不接地气。不好意思,这个问题只能这样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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