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錯縣委書記名字,該不該全縣“整頓作風”


寫錯縣委書記名字,該不該全縣“整頓作風”

莘縣住建局在一份報告中把縣委書記王峰的名字錯寫成“汪峰”

近日,山東省莘縣住建局在一份報告中把縣委書記王峰的名字錯寫成“汪峰”,該縣開啟作風整頓工作。

按照慣例,寫給縣委書記的報告,領導應當高度重視,需經“筆桿子”起草,再經領導審查,無誤後,方能呈報上去;如此重要的報告,卻出現了將縣委書記名字寫錯的低級錯誤,該局工作作風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發現作風問題,及時啟動作風整治,本無可厚非,但由此拉開了全縣範圍內的“作風整頓”,興師動眾,或多或少給人一種“個別幹部生病,全縣幹部吃藥”的錯覺,從中也極易品出“權力任性”的味道。

現實中,一地出現了“安全事故”,極可能引發“安全大排查”;一所學校出現了師德問題,則有可能讓全市老師來背師德、寫體會,掀起一場聲勢浩大的師德師風教育活動,讓大家跟著“吃藥”。

防患於未然,及時打好預防針,雖說並非無害而無一益,但這種“一人生病、大家吃藥”的方式,將複雜問題簡單化了,違背對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僅不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還可能空耗行政資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深入推進幹部作風建設,本是一系統工程,理應從實際出發,找準主要問題,聚焦主要“患病者”,因“病”施藥,有的放矢,穩步推進,切不可操之過急、感情用事,從而讓作風建設適得其反。

作風整治形同“醫生看病”,首要之問題在於要找準了病人,爾後再把脈、問診,依據其不良症狀,開處方、抓藥;就此事而言,作風出了問題的是“住建局”,而不是全縣主要幹部。

因此,在整治作風時,理應定點該縣“住建局”,依據黨紀、政規,對相關人員實行“追責、問責”,讓其“紅臉、出汗”,在該局範圍內開展紀律教育,提出相應要求,讓該局幹部受到教育,改變工作作風。

要深入調研,找準問題癥結,再決定是否開展大規模的作風整治。即使幹部中普遍存在“作風病”,也當問計於幹部、群眾,充分考慮其利弊,再擬定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來,方可大張旗鼓地開展“作風整頓”。

深入推進幹部隊伍建設,需要讓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但在開展作風建設的過程中,也需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因事而異,切不可影響正常工作,更不該讓“權力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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