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建成规范化案件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


县检察院建成规范化案件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

近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本院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严格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大厅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合理、统一规范、节约实用、安全高效的原则建成案件受理流转大厅、案件流程监控室、律师阅卷室、案件质量评查室、统计分析室、涉案财物管理室、电子卷宗制作室等功能用房,并安装了高清摄像头,配备了饮水机等便民设施。

下一步,我院将以案件管理中心投入使用为契机,紧紧围绕“管理、监督、服务、参谋”工作宗旨,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使案件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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