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工人会转变成机关工人吗?

青春在西部


现有制度下,不会。因为事业单位工人(工勤编制)只有事业单位有,行政机关没有此类编制,所以不会转。而且现在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会减少,编制会压缩,相应的工勤编制、差额拨款编制会越来越少,自收自支编制甚至会消失。人员分流也成为此次机构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工勤编不代表会失业。

机构改革是大趋势,此次改革进程会非常快,作为一个体制内的个体,只能服从改革大方向和具体安排,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部分群体利益问题,但是也只能服从大局,服从安排。


小树律法


别做梦了!事业工勤不会转机关工勤!

党政机关在职人员有两种编制,一是行政编,二是工勤编,也就是俗称的行政工勤人员,身份为工人。事业单位只有一种编制,那就是事业编,但分三种岗位:管理、专技和工勤岗。前两者是干部身份,后者为工人,主要是为了安置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设置的事业岗位。无论行政工勤和事业工勤,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就是都是工人身份,按规定不能转干、提拔和担任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现在实行岗位管理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通过竞聘等方式转到专技或管理岗,享受相应的待遇,但转岗不转身份,工勤人员的工人身份不会改变。

工勤人员从事的是辅助性工作,比如司机、打印、维修等。这一部分职责在党政机关,现在基本上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社会化,工勤岗位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因此,各地党政机关现在对行政工勤编制都采取了控制,原则上只出不进,现有工勤人员随退休自然减员,编制退一减一,直至全部取消。事业工勤虽然不会取消,但随着岗位服务的社会化,也在逐步减少岗位的职数。无论机关工勤还是事业工勤,编制和岗位减少是大势。

本轮党政机构改革,部分事业单位因为具有行政职能被归并到行政机关,相应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随职能划转到机关,在编制限额范围内置换行政编制,这仅限于干部身份人员,事业工勤人员不在其列。如果单位改行政,事业工勤人员按规定只能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不会随单位转到机关改为行政工勤编制。

行政工勤和事业工勤相比,除了多了一个车补,其它的工资待遇、福利政策、晋升方式都差不多。事业工勤还可以申请转岗,相对而言比行政工勤更灵活,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转岗行政机关。


80后小公


事业工人不可能转为行政工勤,因为行政工勤正在逐步消化,除了军转安置等特殊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再新进入工勤人员,将来行政单位会只有公务员编制。

行政单位编制分为公务员编制和工勤编制,采取不同的晋升方式,公务员通过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来晋升,工勤编通过评定职称晋升,包括普通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编制均为事业编制,按照岗位不同,又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事业工勤岗位和行政工勤岗位设置一样,也需要通过评定职称晋升。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一般不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刚开始参加工作时会被安排到工勤岗位,最开始因为没有职称,只能安排工勤岗位,有职称以后再逐步晋升。但是,随着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工作的进行。现在进入事业单位一般要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一般都是很久之前参加工作的,或者说军转安置等特殊情况。

行政工勤人员,现在很多地方都要求只出不进。除了本来就已经是行政工勤人员之间的相互调动,以及军转安置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在单独招录工勤人员。将来的行政机关只会有公务员,行政工勤人员会逐步被消化,行政工勤编也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所以说,事业工人是不可能转为行政工勤编的,不仅仅是事业工人,即便是事业干部,想要进入行政单位也是很困难的。在公务员法施行之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一般会按照身份来分为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的直接具有干部身份,但如果不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话,那只能是工人身份,然后可以按照转干录干等规定来成为干部身份。公务员法实行之后,尤其到现在,干部身份的作用越来越不明显,现在讲究的是公务员身份和事业身份。

总之,事业工人是不可能转为行政工勤编的,行政工人身份属于历史遗留产物,将来一定会被逐步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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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工人是不可能转变成为机关工人的。这是因为,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只出不进,工勤编制随现有工勤人员的自然减员,随退随销。

党政机关的干部使用行政编制,工人使用工勤编制;事业单位不分干部工人,一律使用事业编制。因此,只有党政机关,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干部工人身份差距和编制差别。党政机关经过几次改革,会计、司机、打字员、水电工等后勤服务人员,都随着改革逐渐消失,或者由新成立的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承担。公车改革后,党政机关的司机,也全部划转到公平管理平台统一调度使用。现在在机关存在的工人,都属于老职工,是历史遗留问题,随着现有工人退休、调动、死亡等自然减员,工勤编制随退随销,党政机关也不再接受退伍军人等工勤人员安置,在不久的将来,党政机关将不再存在工人一说。

其实,党政机关的工人,和事业单位不同的,只是多了一份车补。和事业单位不同的是,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已经不允许以转干、聘干、代干的身份,在领导岗位工作。党政机关原来提拔的工人领导,要逐步退出实职,只能担任非领导职务,或者只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而在事业单位,随着全员聘用制改革,工勤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应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享受该岗位对应的干部身份待遇,和职级、职称工资,包括退休年龄、工资待遇、个人晋升等都与干部无异。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进一步消除了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干部、工人身份差别。从发展有角度来看,事业单位的工人,完全没有必要转岗到党政机关。


公事吧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能转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吗?就普遍情况而言,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不能转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但凡事皆有例外,小编就见过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先办理辞职,然后通过特殊渠道招聘进入行政机关做工勤人员。但这种个例凤毛麟角,故不在本文探讨之列。

其一,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为何不能直接转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

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受所在单位性质的限制,尽管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与行政机关工勤人员都属于工人身份,但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毕竟是不同性质单位,两者的工勤人员相互调任既缺乏明文依据,也无相关渠道。

二是行政机关工勤编制实行严格控制,原则上只出不进,现有的工勤人员均通过退休等方式自然减员,其使用的工勤编制也随之消减,直至全部取消。因此,行政机关也不会有空缺工勤编制进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后的人力缺口,将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替代。

其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与行政机关工勤人员有何异同?

相同之处在于:两者均为工人身份,按规定都不能转干、提拔和担任领导职务,其岗位等级均设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5个等级,晋升要求和程序大致相同,相同地区的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同级别工勤人员的工资待遇并无多大差距。

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工资结构不同,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结构与公务员差不多,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性津补贴、绩效考核奖等组成;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结构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人员相同,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二是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可领车补,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无此福利。三是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可通过竞聘等方式转任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其三,为何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转岗行政机关全无必要?

两者同地区同级别工勤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政策、晋升方式都相差不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还可通过竞岗转任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发展空间反而更大,比行政机关工勤人员更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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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李论


党政机关的干部使用行政编制,工人使用工勤编制;事业单位不分干部工人,一律使用事业编制。因此,只有党政机关,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干部工人身份差距和编制差别。党政机关经过几次改革,会计、司机、打字员、水电工等后勤服务人员,都随着改革逐渐消失,或者由新成立的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承担。公车改革后,党政机关的司机,也全部划转到公平管理平台统一调度使用。现在在机关存在的工人,都属于老职工,是历史遗留问题,随着现有工人退休、调动、死亡等自然减员,工勤编制随退随销,党政机关也不再接受退伍军人等工勤人员安置,在不久的将来,党政机关将不再存在工人一说。


抚顺华图


看到这个问题,我就想起来广大事业编制干部常做的“梦”---事业编制身份干部怎么样转行政编制的公务员?虽然,对于大多数普通事业编制干部而言,这个难度确实是极大的,但是也还是有渠道让事业编制的干部转为行政编制的公务员的。

同样的,事业工人(即事业编制工勤岗位)怎么样才能转变成为机关工人(即机关工勤岗,不一定是机关工勤编)呢?虽然大多数大V的回答都是不可以,但是,我就举两个工作中碰到的案例说明,至少在这两种情况下是事业工人是可以可以转变为机关工人的。

第一种情况下,是机构改革的大环境,原来的事业单位整体转为参公单位甚至行政单位,那么原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有机会转变身份的。

比如,我曾在人社局的一份文件中看过,之前社保局事业编转参公后,原社保局事业编制的综合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普遍登记为参公身份,工勤岗的司机就登记为机关工勤编,管理考核工作也由人社局的事业单位管理股转为公务员管理股负责。我现在所在单位也是如此,原先全系统由事业单位参公后,大多数事业编制的工勤岗位转变为了机关工勤编,成功实现了身份转变。

另一种情况则是提拔的时候,即由事业编制提拔到机关单位任领导,但是身份是机关工勤编,这种情况更多的出现在以前事业编制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身上。(可能现在很多人理解不了,我也理解不了,因为现在几乎没有这种情况了,但是以前确实比较普遍)

比如,我在县里经常听过这个案例,车改之前一个县委副书记的司机,本来只是事业单位的普通司机,连编制都没有,但是服务领导的时候被这个领导看重调去做专职司机了。后来这个领导高升走的时候,给这个司机谋了个行政机关的副职做。我曾经纳闷过好久,这也行!?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副科级是聘用副科,只行使副科职权,但是身份还只是工勤岗。


公考知心人


这个基本实现不了,首先机关工人指的是行政工勤人员,待遇要高于事业工人,有车补,属于行政编制行列,单工人身份不能转为公务员也不能提拔科级以上干部,事业工勤就是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005年以后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转岗,如单位有空岗,个人取得专业技术证书以后,转到专技岗位,工资一样可以领到县级干部工资,只不过就看单位领导如何操作,理论是可以转到高级职称。所以行政工勤和事业工勤各有利弊。转不转意义不大。


守望幸福的爷们


你这里的工人应该是指工勤编制。

工勤编制有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和机关工勤编制两种,两者干的活都差不多,都是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比如打字、收发文、司机、绿化养护等。一般通过部队转业或者其他途径进入单位。

虽然两者干的活差不多,但福利待遇确不相同。事业编工勤领的是事业编的工资福利,机关工勤的福利待遇参考的是公务员的标准。两者的升职空间差不多,基本没有上升空间。

工勤编制在很多地方已经不再招聘,原有的工勤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工勤编制指导退休或离职,工勤编制自然消失。

事业编工勤没有相关的规定能够转为机关单位工勤,但有些地方有规定事业单位的工勤岗可以转为事业单位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比如湖南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应有相应的岗位空缺,具备本单位拟转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连续三年在本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兴趣可以去了解下你们当地的相互政策。


乙木说


事业编制工人身份是不可能转到机关单位工作,如出现转换就等于混编用人,现如今混编这种做法已经不可行了。

机关单位干部、工人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干部一般从事公务员岗或不登记公务员的干部属参公管理,工人一般视为工勤岗人员,并没有特设工勤编制,工人身份使用工勤编制,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只有那些官僚或编制管理混乱的地方才这样说,掌管编制的编办不会掌管身份,行政编制从编制属性看都是干部,事业编制里面包含管理岗、技术岗,改革后工勤岗人员采用向社会购买来完成,一般采用聘用制来解决问题。

关于编制问题,我去北京中编办咨询过,得到的肯定答复编制有两种,一种是行政编制,另一种是事业编制。这两种编制均包含工勤岗,并不设工勤编制,编制条列也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能擅自自设编制,那些说工勤编制的都是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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