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義縣:非法採伐21棵樟樹出售,買家司機在內的6人被判刑


安義縣:非法採伐21棵樟樹出售,買家司機在內的6人被判刑

日前,安義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案件,被告人葛某檢、萬某賀、萬某寶等6人犯非法採伐、收購、出售、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依法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款,同時共同承擔補種和管護培育樟樹費用一萬三千餘元。

安義縣:非法採伐21棵樟樹出售,買家司機在內的6人被判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間,被告人萬某賀夥同被告人萬某寶先後四次私自將喬樂鄉社坑村樓下村小組21棵香樟樹、2棵多杆楓香樹出售給被告人葛某檢。

安義縣:非法採伐21棵樟樹出售,買家司機在內的6人被判刑

葛某檢在沒有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採集證、木材運輸證的情況下,僱請挖樹工人和被告人葛某聰、陳某東、方某林的農用車將香樟樹採伐好並裝運至南昌市出售。

安義縣:非法採伐21棵樟樹出售,買家司機在內的6人被判刑

葛某檢等6名被告人犯非法採伐、收購、出售、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四年的有期徒刑,緩期執行,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至五萬元。對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縣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葛某檢等6名被告共同承擔補種和管護培育樟樹費用共計人民幣一萬三千二百三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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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義縣:非法採伐21棵樟樹出售,買家司機在內的6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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