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与股东之间存在大量资金往来,为何未被税务局要求缴纳个税?

财经奥迪特


虽然股东的账户相对比较敏感,但也不是所有资金往来都是要缴纳个税的。

1. 是否交个税要看款项性质。

企业与股东之间的款项划转,有可能不属于缴纳个税的范围。比如属于投资款,报销款、备用金或者暂时的资金拆借,那么就不属于个税的征税范围,不会被要求缴纳个税。当然,如果借款时间长了,被视同分红了,那么可能就需要交个税了。

如果涉及到个税的征税范围了,那么应当是需要按规定交税的。

2. 股东性质决定是否缴纳个税。

是否缴纳个税,取决于股东的性质。比如是一笔分红款,个人股东,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股东,还要看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1)如果股东是居民企业,那么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

(2)如果股东是合伙企业,且合伙人为个人的,按照股息、红利所得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实际中征管的难度。

目前还没有实现税银联网,银行会关注并问询企业的资金动向,但税务并不能即时地获取这些信息。并且即使有了这些资金流动的信息,也未必就意味着一定要交税。因此,仅仅有资金流动,不会引起税务的关注和查询,也不会要求缴纳个税。但是,如果涉及到需要缴纳个税的,股东也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该交的还是应该主动交。

总之,企业与股东之间正常的资金往来可以有,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要随便跟其他企业进行类比,依法纳税是企业的责任。


财会小童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包含:

  1. 工资、薪金所得;
  2. 劳务报酬所得;
  3. 稿酬所得;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 经营所得;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 财产租赁所得;
  8. 财产转让所得;
  9. 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与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根据其用途划分为经营、投资及融资三个大类。

以经营为例。个人股东向公司购买商品用于消费。个人股东无纳税义务。个人股东为公司提供商品劳务。可作为临时工商户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代征代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以投资为例。个人股东缴交投资款,不属于个税征税范畴。

以融资为例。公司向个人股东借款无利息收益无需申报纳税,如涉及有偿融资。应按20%的比例计征个人所得税。征税方式比照经营性往来。

综上所述,资金往来不是计税依据,是否需要纳税主要看资金性质用途。个人股东和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如果涉及到需要个人股东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那在开票的同时就已经履行了纳税的义务(当场按次计税缴纳),除此以外,如日常性的工资薪金收入,公司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股东按主体身份,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寥寥数字不能涵盖一家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股东和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多方面的,作为经营者应该依法纳税合规经营。


八戒不易


股东从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均要按税法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股东个人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在该年度终了既未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经营的,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东与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需要交纳个税,要看收入性质确定。

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因此企业与股东之间资金往来,只要属应税所得,企业必须扣除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期向税务机关解缴。因此企业与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是应税项目的,应主动扣缴并上交。否则将面临税务风险!


财税观察


这是理论上税务风险,实务上普遍存在反没有风险了


隋香明


目前的情况是,当你公司税务账务出现问题时,或吃官司时出事时会查你的股东、法人、公司,小公司财务也不规范,也没多大营业额,也不会盯你,还跟供应商也有关系,供应商没发票,也得想办法把钱倒腾出来,当你做大了就不会了,有一定纳税额也会盯你,还取决于专管员,财务规范了就好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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