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山區檢察院發放司法救助金16 萬元

主流日照訊 近日,嵐山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將4萬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嵐山區巨峰鎮呂某家中。截至12月中旬,嵐山區檢察院已為9人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16萬元。

今年3月26日,呂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在341省道與一輛醉酒後駕駛的小轎車相撞,呂某受傷嚴重,經鑑定構成為重傷二級,生活無法自理。鉅額的醫療費為這個家庭增添了很大的負擔,生活極為困難,然而,因肇事方原因,受害人呂某至今沒有獲得任何經濟賠償。

嵐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在辦案中瞭解到這些情況後,主動走訪調查,與受害人所在地的村委會、相關部門進行溝通,經情況核實後,向被害人呂某的兒子送達《申請國家司法救助告知書》,告知其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幫助他們申請司法救助。

近年來,嵐山區檢察院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在工作中嘗試多途徑、多方式開展司法救助,截至12月中旬,嵐山區檢察院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8戶15人,累計為9人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16萬元,讓群眾深刻感受到司法人文關懷,切實解決了受害人生活困難。(日照報業全媒體記者 王季平 通訊員 許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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