鄲城:離婚遭遇亂收費 紀檢出手解民憂

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盧好亮 通訊員 胡恩來

日前,家住鄲城縣丁村鄉盧寨行政村婦女張慧遭遇了比夫妻鬧離婚還煩心的“糗事”,在縣紀委監委駐政法委紀檢組幹部的幫助下,順利“解套”,轉憂為喜。

今年25歲的張慧與丈夫王繼某結婚後兩年,生育一可愛的女兒,最近因家庭瑣事矛盾升級夫妻鬧起了離婚。張慧抱著一歲多的孩子到縣城一律師事務所諮詢離婚事宜,律師王某接待了她,當場收取了她1000元代理費和50元法律諮詢費。時隔10多天,這名律師答應張慧可以通過起訴順利辦理離婚,又收取了她3550元的起訴費,並開出了票據。在等待漫漫開庭的日子裡,張慧只好帶著孩子到江蘇打工去了。

三天前,張慧在江蘇接到王律師的電話,催她回來,說馬上就要開庭了。張慧當初離婚是一時賭氣,再加上交了幾千元錢有些心疼,就不願再離婚打官司了。但王某律師卻出言讓人大跌眼鏡:“關鍵時候你不能撤訴,撤訴一分錢也不退,再說你丈夫也不是個啥好東西,早離早嫁,乾脆利亮。”

當張慧千里迢迢再走到這家律師事務所時,王律師巧舌如簧,又是一番“好意”勸說。臨走時又要張慧交1000元費用,王慧說沒錢,王律師就讓她打了1000元的欠條。

離婚剛開頭,5600元就沒了影,接二連三地交莫名其妙的錢,張慧覺得好像陷入了傳銷似的“無底洞”。於是張慧毅然決然地走進了鄲城縣紀委監委駐政法紀檢監察組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幹部盧懷傑熱情地接待了她,耐心聽取了她的遭遇後,盧懷傑當即撥通了這家律師事務所的電話,嚴肅批評他們亂收費、亂作為的行為,要求他們要遵守職業道德,讓他們按規定退還不該收取的費用。

紀檢監察干部平氣和的勸說張慧,夫妻之間要互相謙讓,要以孩子為重,對待離婚要慎重,婦女兒童遇到困難要想到法律援助。一番春風化雨,張慧打消了離婚的念頭,拿著王律師退的錢,抱著孩子,與等在門外的丈夫一起心滿意足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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