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鄉人",中國移民和南圻開發


今天越南南部( Nam Bo)地區,舊稱南圻、交趾支那,原屬柬埔寨(下柬埔寨),它是於17世紀至19世紀初被越南逐步蠶食兼併的。這塊包括胡志明市(原西貢市)在內的廣大地區,雖然地處富饒的湄公河三角洲,但直到17世紀,它還是人煙稀少、未經開發的荒丘僻壤。它的早期開發和爾後的建設都離不開華僑,正像越南歷史著作《嘉定通志》評價的那樣:“其出力墾地者,惟唐人為勤,而海網、江簦、行商、居賈,亦唐人主其事矣。”

(一)楊彥迪、陳上川率眾南移

中國人大批移居越南南部地區是17世紀中葉的事。1644年,清軍佔領北京,明朝官僚在東南沿海建立南明政權。到17世紀50年代末,南明政權趨於衰亡。1683年鄭成功在臺灣建立的政權也被清軍攻取,清王朝對全國的統治局面完全形成。此時,有一些抗清失敗後又感到“復明無望”的中國人,移居印度支那半島。走陸路的,到越南北方;走水路的則大多數落腳越南中部和南部。到越南南部地區的主要是以楊彥迪、陳上川和莫玖為首的兩支軍民隊伍。

1679年,明廣東鎮守龍門水陸等處地方總兵楊彥迪和鎮守高、雷、廉等處地方總兵陳上川率部下及軍眷3000餘人,戰船50餘艘從海路到達越南南部。他們自稱是“為國矢忠”的明臣,因為“力盡勢窮,明祚告終,不肯臣事大清”不得已而南來。當時的越南,由於各封建集團的長期爭奪割據,出現了北部鄭氏集團和南部阮氏集團各據一方、南北分治的局面。阮氏集團從17世紀開始,經過多次征討,擴張了領土,勢力推進到了湄公河平原。地處湄公河平原的南圻,當時還是柬埔寨的領土。對於這塊尚未開發的沃野,阮氏集團垂涎頗久,只是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得手。此時的柬埔寨王室也處在內訌中,爭權的各方都向外投靠,以求助力。阮氏集團抓住時機,採取先分裂、削弱柬埔寨勢力,進而兼併南圻的做法去實現擴張領土的目的。楊彥迪、陳上川率領數千人南來,使阮氏集團頗為犯難。這些人“情偽未明,況又異服殊音”,留在自己統治區內,恐有後患;但他們又確是“窮逼投奔”,驅之不走。

怎麼辦?阮氏集團採取了“三舉而數得”的對策:將中國移民安排在湄公河三角洲柬埔寨境內,並利用他們的力量逐步擠走柬埔寨勢力,以實現擴張的既定目標。於是,他們要柬埔寨方面讓出土地供楊、陳所率的中國移民居住。當時的束埔寨國王是投靠阮氏的,對此無可奈何。而對處在“力盡勢窮”的逆境中的楊、陳等人來說,儘早為幾千部眾找到一個立足之地,這是迫在眉睫的大事。至於越南方面這樣做的動機是什麼,柬埔寨方面將會怎麼對待他們,就沒有工夫去多作考慮了。果然,過了不久,楊彥迪、陳上川等人就陷入了各方面的矛盾衝突中。阮氏集團乘機坐收漁人之利,於1688年正式吞併了這塊地區。但無論如何,楊、陳帶來的幾千中國移民畢竟在這片沃土上立足生根了,他們“起房舍,集華夷,結成廛(chán)裡”在異國他鄉建設起了新的家園。

移居並開發南圻的另一支中國移民隊伍是莫玖率領的。莫玖是廣東海康人,明亡後不服清朝統治,大約在17世紀70年代率領一批仁人志士從廣東南逃柬埔寨。先在金邊、柴末等地通過設賭場、開銀礦發了財。爾後,帶領一批人到茫坎一帶開發,建立了七社村。居民相傳有仙人出沒於河上,這個地方被叫作河仙。莫玖以河仙為中心,組織領導著東至金甌角,西至磅遜灣口廣大地區的開發。由於開發有功,他被柬埔寨國王委任為這個地區的地方長官。後來,阮氏集團將河仙七社村併入越南版圖。1735年莫玖死,其子莫天賜繼位,子承父業,繼續開發河仙,河仙后來成為南圻的一個重鎮。

(二)開發、建設南圻

以楊迪等人為首的大規模海外移民集團和以後陸續到來的華僑,充分顯示了中華民族刻苦耐勞的優良品質和較高的生產技藝、文化素質,他們和生活在那裡的越南、柬埔寨人民一道披荊斬棘,共同開發南圻

農業是兵民衣食之所依,而湄公河流域又有發展農業所必需的良好條件,所不足的是,那裡人煙稀少,是一塊灌莽叢雜、未經開墾的荒地。於是,華僑在困難的條件下,墾地開田,變不毛之地為“桑蔗之野”,栽植菸草、瓜果,築屋建店,為荒原注入了生機。這個地區後來成為世界著名的產米區,這是和17世紀中期開始,大批華僑的艱苦創業分不開的.

地處湄公河平原的南圻地區,河港交叉,有水利與河運之便。但由於缺乏必要的水利建設,致使河道“迂遠狹小,屈曲淺涸”、“泥淤草木壅塞,舟楫不通”,利反成害。定居在那裡的華僑,於1816-1820年,分別參加了疏通瑞河、開浚永清河、興修安通河的水利工程。其中,安通河興修工程最為浩大。安通河在藩安鎮西南,由於年久失修,河道彎曲窄狹,影響航運。1819年約有11000多名華僑在修河工地上勞動,他們“改故道,開新涇”,費時三個月,使舊河道變得“深廣便捷”,便利了西貢市的對外運輸交通。為紀念華僑在興修河道過程中所作的貢獻,安通河更名為中國河。瑞河、永清河、安通河三項水利工程的完成,對於越南南部地區的水利交通事業和經濟發展有不可估量的意義。

構立鋪市,致力於城市建設,這也是南華僑的一大功績。在17世紀以前,南圻地區不僅沒有城市,連村莊也十分疏落。楊彥迪等人率眾來後,在墾地種田、發展農業、興修水利的同時,也在華僑的聚居點構立鋪市。最早出現的是陳上川招攬華僑商人在此營建的農耐大鋪。到十七八世紀,它成為南圻地區的經貿中心,出現了一些被稱為“巨擘”的富商大賈。莫玖在17世紀下半期營建的河仙鎮是一個港口城市,到他兒子莫天賜時代,河仙鎮更具規模,鎮內市鋪分立,衚衕穿貫,店舍絡繹,頗有些氣派。不過,上述鋪市如果和柴棍鋪比較起來就有些遜色了。1771年,越南爆發了西山農民戰爭,許多華僑遷往藩安鎮新平江畔居住,在這裡逐漸興起了新市鎮——柴棍鋪。柴棍鋪內,筆直的大街與橫街各相貫穿,成田字型佈局。街內各式各樣的商店林立,關帝廟、天后廟及福州、廣東、潮州、溫陵、漳州等同鄉會館分峙各街區,還有水井、小溪上架大板橋……完全是一個典型的中國城市。柴棍鋪後來稱柴郡,法國殖民主義者入侵後將柴郡東面一帶闢為政治中心,並以柴郡諧音拼作 Sai Gon,華僑再轉譯為西貢。而原來的柴棍鋪(柴郡),廣東籍華僑稱它為堤岸。今日越南南部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胡志明市(舊稱西貢)正是在200多年前華僑營建的柴棍鋪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在越南南部一些市鎮,有莫玖街,還有陳上川、莫玖等的墓、廟,逢他們的誕辰日還有紀念活動,這說明華僑先驅人物在開發、建設南圻地區的功績是為人們所肯定的。

(三)“明鄉人”

講越南華僑歷史的時候,一定會接觸到“明鄉”(MinhHuang)這樣一個詞,在堤岸還有“明鄉會館”。“明鄉”原來叫“明香”,它源於明朝滅亡後,一些不願臣服清朝的明朝遺民相繼亡命越南後建立的“明香社”組織。建社的目的是為了維持“明朝香火”不絕。其後,南來的人越來越多,特別是楊彥迪、陳上川等率領明朝軍眷大規模集體移來南折後,華僑人口更是猛增。阮氏集團在安置這些新來的移民時,沿用了“明香社”的名稱,為他們建立了特殊村社聚落。阮氏集團於1802年統一全越南後不久,特令在全越北、南、中圻建立明香社,用以管理中國移民,這樣,明香社就在不少地方出現了。明香社的成員最早是那些以“復明”為已任的明朝遺民,隨著時間的流逝,清朝統治越來越鞏固,“復明”已成泡影,明香社的政治色彩就越來越淡,其成員也就漸漸由那些遺民的後裔和清代以後移居而入明香社的新華僑所代替。

到了1826年,阮朝皇帝詔令,改“明香社”為“明鄉社”。明鄉社的成員稱明鄉(或明鄉人),包括中越混血兒在內的中國移民後裔。前邊提到的堤岸“明鄉會館”是明鄉人的社團,該會館內有副對聯:“明聖先王,越國亦聞聲教;鄉黨宗族,亞洲同此冠群。”此聯大致可以反映出早期的明鄉人的心態,雖然落戶“越國”,但念念不忘明朝皇上和宗鄉梓里,割不斷和故國的聯繫之情.

當時越南把華僑分為兩類,一類是新移民,稱“清國人”,另一類是明鄉人。從阮氏封建王朝到法國殖民政府,都對明鄉人實行不同於“清國人”的特殊政策。明鄉人可以有獨立的村社組織,並自主管理。明鄉人稅額較低,還減免徭役。可入試應舉,入宦海為官,因此明鄉人擔任中央政府尚書(部長)、地方經略大臣、外交使節的人不少。

出身明鄉人的潘清簡 1863年代表越南出使法蘭西帝國

在行政管理上,不讓明鄉人混居於一般華僑之中。1842年頒令規定,凡有五名以上明鄉人的地方,可以另立鄉社,但要單立戶籍,並且禁止剃髮結辮。法國殖民政府在19世紀70年代將明鄉人一律當越南人看待。明鄉人生於越南、長於越南,還保持了一些中國的風俗習慣和傳統,這一群體仍是越南華僑社會中頗具特色的一個組成部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越化,融合於當地社會中。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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