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妹妹與冒名者惡意串通虛假調解 哥哥過戶遇阻

案件聚焦:妹妹與冒名者惡意串通虛假調解 哥哥過戶遇阻


​“套路貸”團伙設局虛假訴訟

串謀欠款人覬覦兄長房產

法院重拳打擊

對虛假訴訟當事人開出5000元罰單

涉“套路貸”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案 情 概 要


小軍和小紅是一對親兄妹,1992年父親去世時留下公房一套,2000年母親將該房屋(以下稱“訴爭房屋”)以售後公房形式買下並登記在母親一人名下,2003年母親立下遺囑:百年之後訴爭房屋由兒子小軍繼承


母親去世後,小軍生活無憂,便未急於過戶訴爭房屋。而小紅則經濟拮据,不但自己深陷“套路貸”騙局,還在放貸人的攛掇下,悄悄打起了訴爭房屋的主意。


她提起繼承糾紛訴訟,與冒名者惡意串通達成由其繼承訴爭房屋的虛假調解,獲得該房屋產權。小軍在過戶訴爭房屋時才得知真相,馬上申請再審並得到了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普陀法院)支持,重獲房屋繼承權。上海普陀法院對小紅參與虛假訴訟的行為罰款5000元。


小紅深陷“套路貸”騙局


案件聚焦:妹妹與冒名者惡意串通虛假調解 哥哥過戶遇阻

2017年4月,離婚後經濟窘迫的小紅,偶然機會結識王某。2017年6月,其與王某簽下合同,一次性借款人民幣15萬元,但實際僅拿到人民幣2萬元。後經多人轉手、平賬,借款金額被虛增至人民幣105萬元。


因小紅還不上貸款,王某在催債過程中得知其母親身故後有一套房產尚未變更產權,便為她出主意:王某找人冒充哥哥小軍,通過虛假訴訟調解方式取得遺產,再抵押還款。小紅雖有疑慮,無奈債臺高築,急於脫身的她,與王某一拍即合,隨即付諸實施。

冒名虛假調解 產權繼承易主


案件聚焦:妹妹與冒名者惡意串通虛假調解 哥哥過戶遇阻

小紅帶齊相關訴訟材料至上海普陀法院立案起訴請求繼承訴爭房屋。2017年7月下旬,上海普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小紅與小軍法定繼承糾紛案。王某找來陳某冒充小軍參加訴訟並提供了偽造的小軍身份證。


法庭上,小紅與冒充小軍的陳某一番做戲,最終達成調解,調解內容為訴爭房屋產權歸小紅繼承,法院當庭製作並送達了民事調解書。2017年8月,小紅憑民事調解書將訴爭房屋產權變更至自己名下。2017年12月,小紅又將訴爭房屋抵押給林某,債權數額為人民幣105萬元。


真小軍過戶遇阻申請再審


恰在同一時期,小軍欲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變更過戶訴爭房屋,卻被告知訴爭房屋已變更至小紅名下。幾經追問,小紅才無奈將經過和盤托出。至此,兄妹倆徹底鬧翻。



2018年10月,小軍以未參加相關訴訟活動,調解方案不是其真實意思表示申請再審。


再審確認房屋應由小軍繼承


上海普陀法院再審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無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


母親立下的公證遺囑表明,去世後訴爭房屋遺留給小軍繼承,遺囑形式合法,內容系被繼承人真實意思表示。再審過程中,小軍和小紅對該份遺囑均無異議。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權利應予尊重,訴爭房屋應當由小軍繼承。小紅要求繼承訴爭房屋的訴訟請求,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據此判決駁回小紅訴請。


“套路貸”犯罪線索移送公安

案件聚焦:妹妹與冒名者惡意串通虛假調解 哥哥過戶遇阻


依據小紅的陳述,表明“套路貸”犯罪出現製造虛假訴訟、冒名調解損害他人財產權利的新動向,法院將上述存在的涉惡刑事犯罪嫌疑的相關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建議公安機關對案件可能涉及的“套路貸”犯罪行為進行偵查,查明陳某真實身份和冒充小軍進行虛假訴訟的行為,並依據事實和法律予以嚴懲。


還沒完:小紅被罰5000元


小紅在原審期間為達到個人目的,謀奪家兄的財產,不但提起虛假訴訟,更為惡劣的是,還向法院提交偽造的小軍身份證複印件,並在明知他人冒充小軍到庭參加訴訟的情況下,仍與冒名者惡意串通達成由其繼承訴爭房產的虛假調解,該行為不但侵害了小軍的合法權益,也嚴重妨害了民事訴訟的正常秩序,損害了司法公信力,性質惡劣。


雖然小紅辯稱因受“套路貸”詐騙,在受到暴力威脅的情況下才實施上述行為,但人民法院訴訟秩序不容惡意利用和破壞,法律權威和司法公信力不容侵犯,小紅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對自己的行為違法性應當具有充分認識,對損害後果應當預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法院考慮到確有跡象表明小紅因借款行為陷入涉嫌“套路貸”犯罪,在一定程度上遭受了威脅控制,依法酌情決定對小紅罰款人民幣5000元。罰款決定書送達後,小紅沒有提出複議。


(當事人均是化名)



來源|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

圖片部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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