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驾校教练醉驾丢了“饭碗”又担刑责

湘潭在线12月19日讯“后悔得要死,本来就几十米距离,明明可以不用开车,现在搞得工作都丢了。”12月13日,我市某驾校教练赵某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不仅受到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月13日下午,雨湖交警大队民警巡逻到通济门路时,发现一辆教练车停在路边的非停车位上,驾驶员满身酒气正在酣睡,民警几番拍打驾驶员身体,才把他唤醒。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赵某矢口否认自己开过车,民警随即将他带回雨湖交警大队,查看监控发现该车停在路边后向前开了一小段距离才停下。事实面前,赵某不得不老实接受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通知市中心医院医生对其抽取血样送检。14日上午,血检结果显示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64.4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赵某交待,13日14时,他跟一位朋友在雨湖区一家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两瓶100ml装白酒。15时许,吃完饭后他将车停放在小巷休息,后因车子挡住了路,赵某便自行将车移开,开出了50多米,随后将车停在路边倒头就睡。

民警调查后发现,赵某驾驶证被记了23分,驾驶证已被扣留,并且他还存在车辆未年检上路行驶、未带行驶证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赵某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赵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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