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駕校教練醉駕丟了“飯碗”又擔刑責

湘潭在線12月19日訊“後悔得要死,本來就幾十米距離,明明可以不用開車,現在搞得工作都丟了。”12月13日,我市某駕校教練趙某涉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不僅受到了吊銷駕駛證的處罰,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月13日下午,雨湖交警大隊民警巡邏到通濟門路時,發現一輛教練車停在路邊的非停車位上,駕駛員滿身酒氣正在酣睡,民警幾番拍打駕駛員身體,才把他喚醒。

面對民警詢問,駕駛員趙某矢口否認自己開過車,民警隨即將他帶回雨湖交警大隊,查看監控發現該車停在路邊後向前開了一小段距離才停下。事實面前,趙某不得不老實接受酒精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5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民警隨即通知市中心醫院醫生對其抽取血樣送檢。14日上午,血檢結果顯示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64.4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屬於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趙某交待,13日14時,他跟一位朋友在雨湖區一家飯店吃飯,期間喝了兩瓶100ml裝白酒。15時許,吃完飯後他將車停放在小巷休息,後因車子擋住了路,趙某便自行將車移開,開出了50多米,隨後將車停在路邊倒頭就睡。

民警調查後發現,趙某駕駛證被記了23分,駕駛證已被扣留,並且他還存在車輛未年檢上路行駛、未帶行駛證等一系列交通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趙某駕駛證被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同時,趙某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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