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发布2020年公办小升初招生对象及报名材料,其中,就包括2020年盐田区公办小一初一报名条件,即招生对象,赶紧来看看吧。
一、招生对象
★ 小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① 深圳市户籍儿童;
②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③ 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其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 初一招生对象
2020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① 深圳市户籍儿童;
②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③ 届时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其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报名材料
盐田区2020年学位申请需准备的资料
★ 深圳户籍儿童
① 《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② 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
③ 住房证明材料:
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0年4月1日之前。
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
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0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注意: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
但红本《房屋租赁凭证》并未受到影响,可照旧办理、使用,且此前已办理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④ 计生信息核验:
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⑤ 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20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备注: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 非深户儿童(含港澳)
① 《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② 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对话框回复【亲属】,可获取公证书办理指引)
③ 父母至?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发证时间需在2020年4月1日前。
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需提供深圳身份证,无需提供居住证。
④ 住房证明材料:
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0年4月1日之前。
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
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注意: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
但红本《房屋租赁凭证》并未受到影响,可照旧办理、使用,且此前已办理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⑤ 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20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⑥ 计生信息核验:
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备注: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 优惠人员子女
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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