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縣交通違法曝光臺(五)

珍愛生命 • 拒絕酒駕

平安出行始於心,拒絕酒駕踐於行。

嘉祥縣交通違法曝光臺(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嘉祥縣交通違法曝光名單

嘉祥縣交通違法曝光臺(五)

醉駕成本高

醉酒駕車

條件: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 mg/100ml。

直接成本=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酒駕或醉駕發生

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禁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

觸犯《刑法》,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按“危險駕駛罪”定罪,處以拘役(1-6個月),並處罰金!

徵信成本

律師、醫師會被吊銷執照;參軍、入黨、出國、留學等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經濟成本

被單位辭退,且無賠償;保險公司不予理賠;職工因醉酒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不享受國家工傷保障

一滴酒,一場禍

嘉祥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牢記: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切勿抱有僥倖心理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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