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更衣室兩次闖進男子 洗浴中心遭索賠

當事人質疑其管理有問題;律師:經營者應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

洗浴中心女更衣室裡,突然有男人走了進來,現場響起了女浴客的尖叫聲……12月1日,27歲的王婧(化名)來到本市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就在她換衣服時,更衣室裡出現了男人的身影,嚇了她一跳。10月7日,在這家洗浴中心,王婧也曾遇到過同樣的事情。令人不快的事情先後兩次發生在她的身上,王婧不由得質疑,洗浴中心的管理存在問題。

先後兩次遭遇“男人闖入”事件

12月1日,27歲的市民王婧來到本市一家洗浴中心洗澡。王婧說,當天人很多,不少女性顧客在更衣室裡換衣服。突然間,她聽到一聲尖叫,循聲望過去,發現居然有男人進入了女更衣室,由於身上沒有穿多少衣服,她下意識地捂住了自己的身體。

男子發現情形不對,說了一句“走錯了”,便匆匆退了出去。對此,王婧已是忍無可忍。原來,10月7日,同樣在這家洗浴中心,她也遇到過男性進入女更衣室的尷尬情況。兩起事件中,王婧所處的位置都在更衣室的角落裡,但她仍感覺受到了傷害。

質疑洗浴中心管理存在問題

王婧向洗浴中心提出了交涉。她認為,洗浴中心有義務保障女性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兩次發生類似事件,說明洗浴中心的管理存在問題,理應向消費者賠禮道歉並給予相應的賠償。不過就此事,雙方卻產生了分歧。

記者聯繫到了洗浴中心的負責人,她稱為確保女性消費者的安全,女賓區入口處設置了指示牌、霓虹燈等物品,避免男性顧客誤入。王婧所遭遇的情況,可能是男性顧客邊玩手機邊走路、沒注意周邊環境所致。事情的主要責任在於進入女更衣室的男性顧客,洗浴中心作為管理方已盡到了責任。

■律師說法

洗浴中心應採取措施彌補漏洞消費者可通過協商、起訴要求賠償

對於此事,遼寧宏展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劉萬昕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第七條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在洗浴中心裡,女性消費者避免身體隱私被異性看到,顯然是最基本的人身安全要求。兩次發生此類事件,說明洗浴中心的管理存在缺位,應採取措施彌補漏洞,確保此類事件不再發生。當事消費者可以通過協商、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要求洗浴中心給予一定的賠償。 半島晨報、39度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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