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別人掉手機 帶娃女子悄撿走

看到別人掉手機 帶娃女子悄撿走

失主攜監控視頻求助本報 網友呼籲還手機為孩子樹榜樣

看到別人掉手機 帶娃女子悄撿走

視頻監控截圖

□楚天都市報記者 餘淵


一位母親在陪年幼的孩子玩滑滑梯時,不慎將手機遺失在地上,現場另一位帶著孩子玩耍的女子發現後,悄悄將手機撿走,卻不知視頻監控清晰地記錄下這一幕。

昨日,失主羅女士致電楚天都市報《幫到底》欄目求助,本報新媒體平臺介入報道此事後,多家微博紛紛跟進轉載,引起眾多網友熱議。大家紛紛留言,希望當事女子能將手機歸還,給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


監控拍下女子撿手機全過程


羅女士介紹,前日下午1時許,她和丈夫帶著1歲4個月大的孩子,前往東西湖區極地海洋世界遊玩。期間,她和丈夫帶著孩子到園區一處露天場地玩滑滑梯,玩耍過程中,自己放在外衣口袋裡的手機不慎滑落在地,直到5分鐘後,她才發現情況不對。當時她趕緊讓丈夫撥打自己的手機號,但手機已經處於關機狀態。

“玩滑滑梯之前,我們在園區內一處場館內遊玩。”羅女士說,由於場館內人流密集,且燈光較為昏暗,起初她以為手機被人偷走。為此,她找到園區工作人員求助,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她前往遊客中心很快就調看到了園區監控視頻,“壓根沒想到,撿走自己手機的居然也是一個帶娃女子。”

通過羅女士提供的現場視頻,楚天都市報記者看到:羅女士的丈夫將孩子帶到滑滑梯上,羅女士則在滑滑梯下方準備迎接,孩子滑下後,羅女士趕緊彎腰將其抱起,由於注意力全在孩子身上,羅女士並未發現從口袋內掉落的手機。然而,站在羅女士正後方,一名身穿黑色羽絨服,手上拿著孩子衣服的女子,發現這一情況後,不動聲色地上前將手機撿起,全程未與羅女士進行接觸。

另一段41秒的視頻顯示,當天下午3時15分,黑色羽絨服女子手上拿著一部手機,並從褲子口袋裡拿出了另一部手機,隨後女子在手機上一番操作,在羅女士看來,女子就是這個時候將她的手機關機。


定位顯示手機曾在武昌出現


鎖定目標後,羅女士帶著孩子往園區尋找,羅女士的丈夫則守在出口處,希望能碰上拿手機的女子,然而一個多小時過去後,兩人並未發現對方的身影。

羅女士說,她的手機是一部256G的蘋果7plus手機,當時在官網訂購,總價7000餘元。手機丟失後,她很快想到了蘋果手機自帶的“查找我的IPhone”功能,並用丈夫的手機登錄了自己的ID賬號,當日下午4時45分,程序突然彈出消息,定位顯示她的手機出現在武昌區中華路79號。

羅女士和丈夫當即決定,驅車前往定位的地方,然而趕到後兩人卻發現,中華路79號是一處公共廁所,周邊也並未發現女子的身影。當天,羅女士也向警方報了案,不過,警方並未受理此事。

在羅女士看來,大家同為人母,且手機裡的照片、工作、財務資料對她很重要,希望對方能將手機歸還。

本報也呼籲,當事女子看到報道後,與本報新聞熱線027-8677777聯繫。


■ 律師聲音


當事女子已涉嫌侵佔罪


昨日,羅女士致電楚天都市報《幫到底》欄目,希望藉助媒體的力量,將自己的手機找回,同時她也將現場視頻發佈在了個人抖音賬號上。

昨日下午,楚天都市報官方微博率先報道此事後,多家媒體官博及眾多“大V”轉載了此事,引起眾多網友熱議。網友“幽靈子__gkk”說:“我有過同樣的遭遇,前一秒掉的後一秒被撿走。”更多的網友則是幫忙轉發微博,呼籲當事女子歸還手機,“給孩子樹立好榜樣!”

湖北大諾律師事務所陳進伍律師認為,視頻中的女子如果明確知曉羅女士為失主,卻仍未第一時間告知,反而將手機撿起後離開,這樣的行為已涉嫌構成了侵佔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如果侵佔罪成立,當事女子主動歸還手機,可適當減輕量刑。

陳進伍律師建議,除了向公安機關報案,羅女士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但這一過程較為漫長,且羅女士也很難掌握當事女子的相關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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