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男子涉嫌計劃炸港警總部,法院表示不準保釋

12月14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在屯門環保園發現疑似爆炸品,並當場抓獲3名正在試驗遙控炸彈的男子。

仨男子涉嫌計劃炸港警總部,法院表示不準保釋

據橙新聞消息,今天中午此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3名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至3月30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化驗範圍包括化學、爆炸品、軍火和電話化驗。

據瞭解,3名被告依次為27歲無業漢關家耀,27歲中學實驗室助理徐家樂和41歲電器技工何健忠。三人合共被起訴一項製造爆炸品和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

控方指出,三人14日在屯門小冷水路的山坡上,製造爆炸品,即遙控土製炸彈組件。亦涉嫌同日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嚴重受傷,而一同串謀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惡意和非法傷害他們。

據香港東網消息,有人疑將灣仔警察總部作為襲擊目標之一,也計劃在集會時使用。

控方又指,案件牽涉一個遙控引爆裝置,遙控距離可達40至50米。該引爆裝置附有一個收發器和一條發熱線,可點燃發熱線上的化學品,繼而啟動引爆裝置。警方當日在現場亦檢獲盾牌,頭盔和避彈衣等保護裝備,相信爆炸裝置威力可見一斑。

三名被告中各有專業,包括水電工、實驗室助理等,相信在他們在涉嫌製造爆炸品上各有分工,亦不排除以更嚴重的控罪起訴各人。

此前警方強調《香港法例》200章列明,擁有爆炸品最高已可被判監14年,如用作爆炸可以被判終身監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