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采取强力措施为农民工过年保驾护航

湖南法院网讯 “真没想到你们这么有效率,让我们能安安心心过个好年了,感谢法官的辛勤努力!”

12月10日上午,3个案件的3位农民工在桂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3办公室领取了28569元劳务工资后,喜笑颜开,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桂东:采取强力措施为农民工过年保驾护航

图为农民工领取法院讨回的劳务工资

朱某和黄某2014年6月受扶某飞之约到其承包的江西龙南县某铜钨矿厂提供开拖拉机等劳务,截止到2015年8月,扶某飞支付部分劳务报酬,结算后共欠朱某9400元和黄某8800元工资未支付。2019年6月,朱某和黄某分别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如所请。

今年11月,俩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最快的速度向扶某飞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多次通过电话短信方式传唤其到庭履行义务,但其一直借故在外地无法赶回为由拖延,执行法官遂“开创式”的向其发出了执行令,载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将面临刑事制裁的严重后果,扶某飞迫于法律的威慑力,于近日主动来到法院。针对其前期的消极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悉心阐明利害关系,扶某飞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于12月9日将拖欠的劳务工资和罚款凑齐交到了法院。

同时,桂东法院还将敦促被执行人缴纳的10000元现金发放给了另外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当事人郭某,剩余4万余元待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的款项符合扣划时间后,也将在近期结案。

以上3起案件的执行,恰逢湖南省高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的通知》,年关将至,桂东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为这3个涉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执、快结,采取强有力措施,不让农民工“流血流汗还流泪”,充分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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