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有趣的問題。
從古至今,但凡遇到常理解釋不清楚的事情,人們總是會和鬼神聯繫在一起。
科技不發達的古代尚且如此,科技如此發達的現代依舊如此。
但是不得不承認,儘管如今人們崇尚科學,還是會有一些科學解釋不了的事情發生。
只不過對於現代人而言,這類恐怖、靈異事件變得更加娛樂化。
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了一種消遣、娛樂和解壓的方式。
都市傳說、恐怖電影,都是如此。
而且經過影視作品的藝術加工,某些日常生活中很常見的場所也變成了靈異事件頻發之地。
電梯、酒店、影院、辦公室……
別忘了,還有學校。
似乎每一所學校都有關於自己的恐怖傳言,在學生當中口口相傳。
是真是假?只能說亦真亦假。
而今天小嗨要和大家分享的這部電影,便與學校裡的恐怖傳言有關。
——《校墓處》。
廢話不多說,我們先來看看大致劇情。
故事發生在一所名為納蘭中學的女校當中。
二十年前,這裡發生了一起火災事故。
校長夫人昏迷不醒,校長上吊自殺。
不久後,一名女學生聽到廣播叫自己去教務處,結果離奇失蹤。
隨即牆上無故出現了人影似的汙跡,夜半又傳出歌聲。
總之各種可怕的傳言就此在學校裡散播開來。
比如在這所學校裡不能違反校規,尤其是談戀愛。
否則就會被點名叫到教務處去,然後就會莫名失蹤。
二十年後,在教育政策的影響下,學校招收了四名男生。
男生的出現,使得沉悶的寄宿女校一下子沸騰起來。
戀愛和叛逆是年輕人的“權利”,無論訓導主任方老師再怎麼禁止也沒用。
在一次男女生暗地裡開的派對之後,眾人的感情更是突飛猛進。
卻也在無意中啟動了已經隱藏二十年的詛咒。
當年因為火災而消失的教務處,再度出現。
2007年,正值亞洲恐怖片佔據市場主導地位的年代。
卻也是中國香港恐怖片越來越難發展的年代。
因為國內的觀眾已經見識過了太多日、韓、泰的優秀作品,對於恐怖片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所以這部《校墓處》在當年上映後並沒有掀起多大的風浪。
不算好,也不算差,只能說是中規中矩吧。
關於校園的恐怖片,其實並不少見。
這類恐怖片所能發揮的空間不是很大,一般有兩種講故事的方式。
第一種,數年前冤死的某個女生回來報仇。
死因不是戀愛受挫,就是遭遇霸凌,基本上很難超出這個範疇。
第二種,關於嚴苛戒律。
通常是校方制定了一種反人性的殘酷法則,違反的學生都受到了制裁。
《校墓處》大體上屬於後者,但嚴苛戒律中的“禁止戀愛”這一條又被無限放大。
所以嚴格來說,應該是兩種講故事的方式的結合。
說到“禁止戀愛”這條校規,對於我們來說並不陌生,也不稀奇。
畢竟哪所學校會鼓勵學生談戀愛呢?
而本片將這條普通校規極致化,變成了“只要早戀就會被鬼帶走”。
被廣播叫到教務處的學生,不管你去不去,教務處的門都會出現在你面前。
而且本片對於房間和門簡直是情有獨鍾。
甚至連床也能變成門,把人吸走。
以致於很多小夥伴聲稱:看完這部電影都不敢早戀了!
其實不然。
該片的最終目的,是要讓你明白不要早戀嗎?顯然不是。
影片後期解釋了詛咒的原由。
原來當年的那場大火,正是昏迷多年的校長夫人放的。
那時學校裡來了一位訓導主任,阮詩音。
她制定了一系列嚴苛的校規校紀,校長卻對此視而不見。
因為他們兩人的關係,並不清白。
校長夫人得知此事之後,一怒之下決定一把火燒掉教務處,燒死阮詩音。
沒想到在得逞的同時,自己也陷入了重度昏迷。
而阮詩音則固執地堅守著自己的職責。
只要是違反校規的學生,都會被她叫到已經消失了的教務處裡。
尤其是違反“禁止戀愛”這一條,必定會被她帶走。
上過學的人都知道,學校裡有幾個最讓學生們印象深刻的地方。
其中排名第一的恐怕就是教導處了吧,廣而言之就是老師辦公室。
這裡象徵著一種壓迫,甚至可以說是學生的“地獄”,老師的“天堂”。
一般來說,凡是有關師生矛盾的故事都免不了涉及到這個場所。
這部《校墓處》,就是如此。
片中大部分的恐怖戲份,都是在教務處裡發生。
阮詩音真正的可怕之處,在於權力場所的襯托。
在這裡,她幾乎是權威的,沒有人能夠奈何得了她。
除非將教務處燒掉。
被帶進消失的教務處裡的學生,會因為自己違反的校規受到相應的懲罰。
比如裙子太短,腿會斷掉。
再比如抄寫完校規,就可以離開。
而校規沒等到抄寫完就會莫名自燃,意味著永遠無法離開。
所以你看,本片表面上是在教導我們不要早戀。
實際上卻是藉著這樣極端的方式,諷刺那些刻板無力的教育制度。
我們總說一個年齡階段要做一個年齡階段的事,學生的任務就是好好學習。
可情竇初開又何嘗不是青春期的必經之事?何嘗不是人性使然?
學校和老師要做的,是通過恰當的方式去引導孩子。
而不是打著“為你好”、“你就不應該這樣做”的旗號去強行抑制本性。
強行抑制本性的結果,只會是變本加厲罷了。
總得來說,這部《校墓處》在處理和表達上的確不盡人意。
不過中心思想還是非常難得的。
教育需得當,且行且珍惜。
(本文由high電影原創,如需借鑑,請務必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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