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淶源反殺案”意外大反轉,為何引發全國輿論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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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淶源反殺案引發熱議,全國民眾也關注此案。但其焦點不在於案件本身,而在於該案所涉及到正當防衛這個“沉睡的法律”,折射出公民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問題,特別是社會法治的問題。

1.喚醒了“沉睡的法律”。

因各種原因,正當防衛隨有明文規定,但正當防衛的“度”可以忽左忽右,難以界定,實踐操作麻煩,司法實踐中很少適用。同時,公民在實施正當防衛時造成非法侵害人傷亡後,不僅沒有收到法律的保護,反而受到法律不公正的制裁。這使得正當防衛成為偽命題,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也成為“沉睡的法律”。

而自於歡案開始,崑山龍哥被反殺案,福州趙宇見義勇為案等一系列正當防衛案,進入社會公眾眼球,他們用那樸實,善良,正義的觀念關注著此事,熱議著此案,呼喚著真相與正義。這就引起了法律人士的注意,更引起了司法部門的反思,重新審視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這就喚醒了正當防衛這個“沉睡的法律”。

這不僅打擊了罪惡,弘揚了正氣,還宣傳推廣了正當防衛的要義,點燃國人的心,讓正當防衛深入人心。

2.事關著公民切身利益。

從這一系列正當防衛案來看防衛人在非法侵害人攜帶凶器行惡的逼迫無奈的情況,才奮勇反抗,導致非法侵害人傷亡。全國民眾之所以關注河北淶源反殺案,因為又一例活生生的正當防衛演義在眼前,民眾不得不時刻自行教育自己。當今社會,誰也不是局外人,今天的他,明天可能就是你。正當防衛不是你能躲得開,看不見的。民眾不得不思考自己如何面對入室行兇的問題,是繳械投降還是奮勇反抗,奮勇反抗可能會造成行兇者傷亡的情形,自己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此邏輯,一般公眾在受到非法侵害時,誰還敢去實施正當防衛,誰還敢去維護自己或別人的合法權益呢。

而正當防衛案的逆襲,防衛人或從輕處罰,或不負刑事責任,點燃了人們為維護合法權益實施正當防衛的激情。

3.攸關社會法治

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英國哲學家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從這一系列正當防衛案看,防衛人開始遭到司法機關不公正對待。司法機關存在理解法律錯誤,使用執法權錯誤,在某種程度上縱容犯罪,壞人可以膽大妄為,恣意妄為,而好人如履薄冰,戰戰兢兢。法律向非法讓步,違背了法律的初衷。這樣的司法如何有公信力,民眾不得不質疑社會公正,何能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引領社會公正。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說:“做到法律不能向非法讓步。”法律適用在於打擊懲治壞人,保護好人和正當行為,司法定性應當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基礎上,還要符合立法理念及社會倫理秩序,契合社會公眾認知。

綜上所述。公民關注熱議河北淶源反殺案,是對司法的關注,對自身切身利益的關切,更是對社會法治公平正義的呼喚。


生活詮釋


簡單的事情不需要複雜化。小偷偷東西逃跑跌死了,登門入室甚至帶刀都反殺,都是其犯罪後的不可預見性造成的。從根本上說是其犯罪引起的。此類事情不需要以罪不致死證明罪犯有理,受害人受到威脅多次報警,夜間帶刀私入民宅……應站在受害人的位置上考慮他們的生活受到干擾,精神受到傷害,人格尊嚴受到汙辱,此後奮起的反擊。偷東西是犯罪,干擾別人汙衊別人是犯罪,私入民宅是犯罪,帶刀打上門是犯罪,對犯罪行為應該人人喊打,主持正義,見義勇為,強調維護社會秩序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北門龍123


全國民眾之所以特別關注此案,實際關係到公民每個人的住宅安全和切身利益,如果遇到入室搶劫行兇,大眾如何應對的問題,是交出錢財舉手投降,還是奮勇抵抗與犯罪分子搏鬥,選擇搏鬥就有傷亡!犯罪分子夜闖民宅且手持兇器傷人,這家人與其搏鬥,月黑風高,誰能掌握打鬥的尺度~致人重傷而不死!雙方都有可能受傷或死亡,不能因為犯罪分子死亡,遭入侵的一家人就被要求殺人償命!是犯罪分子夜入民宅行兇在前,正當防衛在後!因此,保定檢察院對此案判決:無限防衛無罪,具有中國民事案件“正當防衛”里程碑的意義,必將對今後類似案件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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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於歡案,崑山龍哥被反殺案,福州趙宇按,到河北淶源反殺案,

這些引發全國輿論熱議的案件,都與刑法的正當防衛相關聯。

從這些案件來看,發現不具有法律專業的社會公眾,比起具有專業法律知識的人員,在定性上更加符合立法理念及社會倫理秩序。

這些正當防衛的案件依法熱議,是因為原本的結論突破了作為普通社會公眾的我們,所具有的知識認知水平,我們內心一直所堅持的善良觀念,正義觀念。

看到這樣的案件,我們一驚,原來還可以這樣!

通過這幾個案件,我也發現在案件極大爭議的情況下,適用陪審團制度,似乎更加科學與合理。陪審團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數的有選舉權的公民參與決定嫌犯是否起訴、是否有罪的制度。陪審團據各人的人生經驗,樸素的是非標準和簡單的法律知識所作出的判斷,更加契合社會公眾認知。


葉律師


我們這去年八月份發生一件命案,起因是死者的妹妹與兇手是戀愛關係,家人怕女兒遠嫁並且兇手的其它原因不同意,尤其她哥哥更是反對,兇手多次騷擾她哥,退過彩禮後兇手見無法挽回就懷恨在心,中午一點多的時候懷揣匕首找到她哥店門口二話不說捅了幾刀,腸子都出來了人當場死亡!反殺案中的男主死皮賴臉地追求女主,女主態度堅決仍未擺脫其糾纏,以至登堂入室威脅,如果女主一家不奮力反擊,我想結果和我講的事件結局差不多。當一個人生命受到威脅時,正當防為是每個人的本能。試問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時候,講法律有用嗎?只有與之還擊才有可能絕處逢生,法律應該支持這種行為,而不是用條框約束!


打倒東關扛把子254


求愛不成,小夥持刀相對,因為擅闖民宅大打出手,反被受害者家屬反殺。這件事從頭到尾就是一出“笑話”!而受害者家屬則以“故意殺人”被逮捕,處於民眾的熱議和司法的公正,當地政法委介入,並由當地檢察院對案情進行審查,最終確定受害者一家屬於正當防衛,不予起訴。首先棟哥要為淶源政法委和檢察院點贊,可以說這個案件處理的很“漂亮”,不僅還受害者家屬以公平,還在社會上再次宣揚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對每一位公民的負責任程度,真正弘揚了司法公正的永恆主題。


讓人說什麼好?這是一起因情生恨的慘案,小夥竟然闖入姑娘家持刀相向,威逼其進一步交往,結果反被姑娘家人反殺,如今命喪黃泉與家人陰陽相隔

眾所周知,一見鍾情是美好的!但又是失落的,畢竟你喜歡的人未必喜歡你。這不眼前就有一個案例,不過結局更加慘烈:死者喜歡上同事的女兒,幾次請求交往都被姑娘拒絕,小夥居然起了歹心,居然闖入姑娘家持刀相向,威逼姑娘與其進一步交往。姑娘父母出於對孩子的保護,而與小夥發生了激烈的爭鬥,然而年輕小夥豈是幾十歲農民伯伯的對手,一來二去中被姑娘家人反殺家中。大家看完了是不是也不知道說什麼好了?明明挺美好的起因,怎奈小夥沒有耐心,或者說不知趣鑽了牛角尖,最終採取了錯誤的方法得到了致命的結果,結果姑娘的放心沒有俘獲,反倒因此喪命黃泉與家人陰陽相隔。

愛情從來就不是依靠暴力得帶的,因為前者浪漫美好,而後者多與仇恨犯罪有關,多半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和傷害,就好比本案的被害人王磊

有人說愛情的力量是無窮的,同時愛情也是浪漫美好的象徵,因此世界上多了一些與愛情有關的節日。有些人因為詼諧幽默或才華橫溢獲得愛情,有些人則因為長得出眾,而俘獲了姑娘的芳心。但是愛情從來就不會屈就於暴力,反而會適得其反。因為愛情是浪漫美好的化身,而後者多與仇恨犯罪有關,這兩種截然不同的事物無論經歷多少年的進化,最終也不會走到一起。最終愛情還是令人嚮往的美好浪漫,而暴力則多半會給自己帶去麻煩和傷害,就好比本案的死者王磊。做人沒必要鑽牛角尖,既然緣分不到,那就不要強求。畢竟世間女子千千萬。何必“一棵樹上吊死”呢!只要自己努力到足夠優秀,總有窈窕淑女為你紅顏一笑。

這個“正當防衛”認定的漂亮,父母為救女兒脫險不惜錯反殺兇手,如果這都屬於“故意殺人”,那一些執法者就真的成了“吃饃饃混卷子”了

這真是全家齊心“同仇敵愾”的好範例,應該說姑娘從頭至尾都是受害的一方,在拒絕死者的交往要求之後,甚至受到死亡威脅。最終兇人非法闖入姑娘家,與姑娘和其父母打鬥在一起,俗話說:好漢難敵眾人拳,雖然拳怕少壯,但姑娘一家團結一心“共同抗敵”,最終小夥在被木棒和菜刀多次攻擊頭不下死亡。我想我用活該來形容兇人的下場,應該不會有人罵我冷血無情吧?畢竟死者之前已經完全成了一個窮兇極惡的歹徒,要是換做我,至少我不回去傷害我喜歡的姑娘,哪怕她再怎麼拒絕甚至罵我,我也不會心聲惡意。通過案發時的簡述我們不難看到,姑娘一家完全是被動的與死者進行搏鬥,期間家人和姑娘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而父母出手完全是出於保護女兒,因此這個結果被認定為“正當防衛”還是很合理的。


棟哥環遊記


淶源反殺案被媒體關注,人們普遍認為深夜特械入宅行兇者死有餘辜,罪有應得,小菲一家人的行為屬正當防衛。

而事件進展情況並未如民眾所預期,公安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小菲父母,並執行了長達八個月的拘留,這正是民眾所不理解,所持續關注並熱議的焦點。

經檢查機關縝密審查,最終認定小菲一家的行為適用於正當防衛,不予起訴,無罪釋放。檢查機關的最終判決符合了廣大民意,使人們對於實施正當防衛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對弘揚社會正義更具有典範性。


老賈😀


根本原因就是,正當防衛的事情,被整成過失殺人罪,能不引發無論關注嗎?這個跟福州趙宇案非常相似,就是基本可以定為見義勇為、正當防衛的事情,被冤枉,才導致引發重大輿論。

趙宇是聽到鄰居呼救,去制止男子傷害鄰居,打鬥中,將對方打成二級傷殘,被警方以故意傷害罪拘留14天,見義勇為,正當防衛行為,被拘留,同樣引發輿論熱議,最終檢方駁回警方的起訴。

來源案件也同樣道理,典型的正當防衛。王磊談戀愛追求女孩不成,死纏爛打,放話要殺全家,後多次跟蹤女孩,影響家人生活。家人甚至報警,警方多次訓誡無果,女孩家人只好在家裡養狗和購買器具,防止王磊傷害。

果然,有一天深夜,王磊持刀翻牆入室,進入女孩王某某家中,將父母捅傷,女孩劃傷,在追趕女孩中,用胳膊勒住女孩脖子,這種情況下,女孩父母用棍子、菜刀將王磊擊倒,情緒失控的女孩母親趙印芝用菜刀將倒地的王磊砍死。

縱觀案件發生的整個過程,毫無疑問,就是正當防衛行為,不存在防衛過當和過失殺人,但趙印芝還是被以過失傷人致死罪被拘留。正是如此,才引發老百姓的關注,引發全國輿論熱議。

全國關注,才最終出現案件的逆轉,真的期待,此類事件,儘量不要出現,不要啥都需要老百姓去關注,才讓案件逆轉,這本身就是沒有疑問的話題,硬是要整成熱點,期待今後這樣的熱點少一點,全國輿論議論的事情少一點,才是真正的體會社會公平和正義。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其實,引發熱議的不是案件本身,不是公安部門快速破案,而是檢方頂著巨大壓力,堅持自己不批捕的正確決定,激活正當防衛這“沉睡中的法律條款”,由此引發國人熱議!

咱先看看事件經歷:

2017年7月11日,王某持刀翻牆進入趙印芝家中鬧事行兇,被王新元、趙印芝及女兒反殺;

2017年7月12日,淶源縣警方對此以涉嫌故意殺人立案調查;

2017年8月18日,王新元、趙印芝被淶源縣檢察院批捕;

......

其後,檢察機於2018年11月14日、2019年1月25日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於2019年2月24日以重新移送起訴。

2019年3月3日,淶源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王新元、趙印芝不起訴。

也就是說,至少在檢察機關層面,是嚴格執行了審查義務,最終作出對王新元、趙印芝夫婦不起訴的決定。

不得不說,在被警方羈押數月後,這對身陷高牆內的老實人終於迎來了新生的曙光。

在此還要感謝檢方的正確決策。

此事能引發熱議,是在於以前那個年代,正當防衛那個“度”是一個很容易忽左忽右被執行的法律條款,許多遭遇他人侵害的公民在正當防衛時因對施暴者造成傷害而被法辦,這使得許多人說起正當防衛就覺得是個偽命題,正當防衛法律規定被稱為“沉睡的法律”。

但自從於歡案開始,該條款似乎有了積極的一面,面對凌辱母親的催貸者,於歡持刀致對方一死兩傷,最終被判刑5年,這算是一個不錯的開始;

再就是崑山於海明案,司法部門直接認定於海明正當防衛,此案可謂是引起輿論界譁然;

然後就是這次淶源反殺案的結局,徹底點燃了國人的心,這對於打擊罪惡、弘揚正氣、宣傳推廣見義勇為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可謂是好事一樁......

打心底說,普法君真心希望這樣的嚴格執法案例多來幾次,讓正當防衛理念深入人心,讓那些作惡者膽寒去吧……





普了次法


這個問題的根本是——當歹徒闖入我的家裡的時候我有沒有無限防衛的權利!

在淶源案裡,趙女士在對方倒地不動以後又劈砍(還是打?)對方成為了故意傷害的罪名,是被羈押的主要原因。但是在這裡,警方忽略了一個事實——對方是個闖入者!年輕力壯的小夥子!

在我們民間有“一指牆三尺法”的說法,其根本就是——我家裡是我最後的安全場所,所以“保家衛國”保家在前!之所以輿論滔天是因為人人不安——換了我怎麼辦?我的家是不是安全的?我有沒有無限防衛的權利?

淶源案的反轉,堅定了【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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