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為夜色朦朧可以掩蓋罪行
一男子一口氣扎破十多條車胎
沒想到民警隨後就來調查
12月10日,這名在東城區一商戶上班的胡某某,因尋釁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
據介紹,12月9日晚上19時,蘇先生吃完飯準備出門,發現自己停放在小區公共停車位上的汽車車胎全部被人扎破,隨後蘇先生報警。
市公安局孝南分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火速趕往現場,經調查,當天被扎破車胎的汽車數量為七輛,被扎破的車胎有十多條。有的車被扎破一條車胎,有的被扎破兩條,還有的全部被扎破。雖然車胎被扎破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也不嚴重,但該所民警依然第一時間展開調查,在現場走訪瞭解情況。
調取附近監控後
民警發現曾有幾名男子
出現在這幾輛車旁邊
形跡可疑……
經過進一步分析,民警發現這幾名男子都是附近一家商戶的員工。
查明情況後,民警於12月9日當晚聯繫這家商戶負責人,對方答應回商戶查詢後答覆。12月10日,該商戶員工胡某某主動來到派出所,承認前一天扎破十多條車胎的正是自己。
胡某某的這波操作
到底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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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告訴民警:
由於所在商戶沒有專門的停車位,用的是小區公共停車位,平時常有小區業主將車停在公共停車位上,導致前來消費的顧客沒有停車位。
12月9日,他發現一名業主準備將車停在公共停車位上時,上前勸阻,這名業主不但沒有聽,還下車將商戶佔用車位的交通錐拿走並將車停在預留給顧客的公共停車位上。等這名業主走後,他拿上工具,將七輛車的車胎扎破,希望用這種方法“趕走”在公共停車位停車的業主。沒想到,業主報警後,直到民警出現,胡某某這才知道自己違法了。
友情提醒:
任何人或商戶不得隨意佔用公共停車位,更不得為了生意扎破停放在公共停車位上的車胎,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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