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子景區姦殺26歲獨行女遊客,庭審認罪不悔罪不道歉,死者家屬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深圳26歲彭女士獨遊華山景區遭姦殺,案發5個月後,12月13日,陝西省渭南市中院在華陰市法院開庭審理。28歲被告人楊某某對渭南市檢察院指控的搶劫、故意殺人、強姦、盜竊四項罪名均供認不諱。被害人彭女士的家屬要求判處楊某某死刑立即執行。


28歲男子景區姦殺26歲獨行女遊客,庭審認罪不悔罪不道歉,死者家屬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在華山仙峪景區遇害26歲遊客彭女士的大學畢業照

>>庭審

三宗罪變四宗罪當庭供認不諱

12月12日,彭女士的弟弟告訴華商報記者,作為死者家屬,他們一行四人已經感到渭南華陰,家屬已經委託陳世柏和周夢凡律師作為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

殺人後竊取包內財物構成盜竊罪

12月13日上午9時,渭南市中院在華陰市法院開庭進行了不公開審理。按法庭程序,渭南市檢察院公訴人當庭宣讀起訴書,被告人的代理律師辯護,庭審進行了2個半小時,法庭將擇日宣判。

“我和父母趕到法院,法院要求原告就是我的父母進入審判庭,其他人不得旁聽。”彭女士的弟弟遺憾地表示,因為涉及被害人隱私等,法庭審理不公開,不允許錄音錄像和拍照。

被害人訴訟代理人、湖北良朋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世柏和周夢凡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表示,楊某某在華山景區公然搶劫受害人的錢財,構成搶劫罪;在作案過程中強姦受害人,構成強姦罪;為掩蓋犯罪行為,用鞋帶將其活活勒死,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手段極其殘忍,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受害人死亡之後,楊某某竊取其包中的財物,構成盜竊罪,所以在三宗罪之後,增加了盜竊罪。

被告律師稱搶劫致人死亡被駁回

陳世柏介紹:“被告人楊某某的代理律師辯護時,只承認搶劫和強姦,不承認殺人和盜竊,並認為是搶劫致人死亡,檢方不認可辯護意見,認為其對法律事實理解有誤,所以公訴人對此當庭駁回。”

周夢凡表示:“這是按照法律專業劃分,根據公安機關偵辦的證據,以及楊某某的供述,才追加的盜竊罪。”

陳世柏表示,此前,被告人的代理律師曾提出建議,對楊某某進行精神疾病鑑定,但在公檢法環節即被駁回。“他具有偵查和反偵查意識,行兇作案時頭腦非常清楚,意識很清醒,所以才被駁回鑑定。”

認罪態度特別不好 過年前或判死

周夢凡告訴華商報記者,12月13日的庭審中,楊某某對檢方指控的四宗罪供認不諱,但他認罪不悔罪,當庭並沒有流露出悔罪,更沒有向受害者彭女士的父母表示道歉。

“他雖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他的認罪態度特別不好,即便楊某某自首情節成立,但其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卑劣,危害程度非常大,造成的社會後果非常嚴重,檢察院量刑方面必須依法嚴懲,我們認為應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陳世柏舉例類比說明:“與這件案子類似的杭州西湖故意殺人案、強制猥褻案,兇犯熊志城已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我們認為,華山搶劫殺人案不論從作案動機、犯罪殘忍程度、危害後果和社會影響,都要比杭州西湖殺人案更加嚴重。而且,楊某某犯罪事實比較清楚,我們認為楊某某應該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陳世柏分析表示,檢察院會參考被害人家屬及其代理人的量刑建議,“我認為會很快,法庭應該在年前就會宣判楊某某死刑立即執行。”

受害者家屬提出200萬的民事賠償

周夢凡介紹,他們代表受害者家屬,當庭向被告人楊某某提出了200萬元的民事賠償。但陳世柏表示,應該先刑後民,被害人家屬對這一訴求先不考慮,只要求判處楊某某死刑立即執行。

此前,被害人家屬律師團隊已存在管理漏洞為由,向華山景區提出300萬元索賠,華山旅遊集團公司認為應由疑犯楊某某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周夢凡向華商報記者證實,針對楊某某的民事索賠不影響華山旅遊集團公司的索賠,受害人家屬提出300萬索賠,仍在與華旅方面協商,暫未達成一致。彭女士的弟弟表示:“我們這段時間無暇顧及那邊(向華山景區索賠),沒有理會,我們現在只求判他死刑立即執行。”

>>命案

華山景區雀橋棧道遭截殺拋屍

“我姐姐是剛去(華山仙峪景區)旅遊沒多久就被(楊某某)控制了……”彭女士的弟弟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回憶了姐姐遇害的案情細節。


28歲男子景區姦殺26歲獨行女遊客,庭審認罪不悔罪不道歉,死者家屬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彭女士進入華山仙峪景區大門不久在家人微信群裡上傳時長9秒手機視頻


28歲男子景區姦殺26歲獨行女遊客,庭審認罪不悔罪不道歉,死者家屬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彭女士遇害後,被楊某某拋屍在仙峪景區雀橋棧道附近一處石坑

2019年7月16日下午5時,彭女士從住宿地選擇仙峪景區作為遊覽的第一站。她從景區大門檢票處進入景區。5時15分,在家人的微信群裡上傳時長9秒手機視頻,視頻顯示,她是進入景區大門大約十多分鐘後拍攝的,隨著深入景區,遊人稀少,在仙峪景區雀橋棧道,她與逃票進入景區的甘肅男子楊某某遭遇,隨即被控制,楊某某搶走了彭女士的蘋果手機、平板iPad和50元現金。

家屬從華陰辦案警方處瞭解到,楊某某在華山的幾處景點轉悠,伺機尋找單身女性作案。楊某某劫財後,彭女士一度掙脫逃跑,並大聲呼救,但空曠的山谷遊客稀少,“再度被楊某某二次控制。楊某某堵住她的嘴,防止她繼續呼叫,隨即對她實施性侵,最終解下彭女士的鞋帶勒死了她,在雀橋棧道不遠處的石坑拋屍。

>>特寫

庭審中淡定漠然自知難逃死刑

今年28歲的楊某某是甘肅天水人,已婚,沒有前科。12月13日的庭審中,楊某某沒有親屬到廳。

受害人代理律師周夢凡表示,庭審中28歲的楊某某表現的很淡定,並沒有過多的情緒波動,也可能已經意識到自己終難逃死刑,在法庭上並不願多說什麼。“他看上去身高有1.72至1.75米,長相很平常,不像大家相像的那麼兇殘、狡詐,整個庭審中表現得很漠然。”但周夢凡認為,楊某某作案後極力進行掩飾。

正如彭女士的弟弟向所介紹的那樣,楊某某搶走彭女士的手機後,從微信裡轉走900多元,為避免彭女士的家人起疑心,還用彭女士的手機在微信朋友圈發了“26824444”一串數字,還模仿彭女士的口吻發送了“手機掉溝裡了,幸好有幾個好心人幫忙,明天修好回覆”,假意報平安。楊某某行兇後在仙峪景區裡轉了4個多小時,一直等天黑才溜出景區,後來在西安銷贓,將搶來的彭女士的蘋果手機和iPad賣了3000多元,利用贓款進行個人揮霍。

華商報記者 李華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