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掛帥“亮劍”出擊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11日訊12月4日,三明市三元人民法院開展“亮劍八閩? 暖冬行動——院長帶隊攻堅執行難”網絡直播活動,讓廣大人民群眾親眼見證了執行幹警攻克“執行難”的現場實況。此次行動由三元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麗鴻現場督戰,三元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少勇一線掛帥指揮,並邀請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省、市多家新聞媒體到場見證。

上午9時15分,三元法院組織申請人到場發放案款共計193.82萬元,涉案人數達11人。針對被執行人確實沒有還款能力且自身生活條件困難、急需幫助的6名申請人,三元法院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在三元區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共計發放司法救助金5.5萬元。之後,外出執行的小組開展執行工作。

9時30分,外出執行的第一小組幹警順利抵達三元區工業中路,開展強制騰房行動。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被執行人林某因資金週轉需要,於2010年7月向申請人借款72萬元,經申請人多次催要,至今未履行還款義務。此次行動中,三元法院對林某名下一處住房採取強制騰房措施,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程見證監督。

第二小組於9時50分成功查找到被執行人溫某根。被執行人溫某根目前在三元法院涉及4個執行案件,此前長期逃匿、下落不明,法院幹警去其家中5次均未有收穫。此次行動,幹警成功找到並控制了被執行人溫某根,將其拘傳至法院與申請人協商還款事宜。在幹警的釋法明理下,溫某根懾於法律權威,當場履行欠款5萬元,剩餘1.8萬元與申請人協商分期履行。

與此同時,三元法院對被告人石某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進行宣判。2016年7月,三元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石某花償還餘某珠10萬元借款及利息。在石某花多次拒絕還款逃匿後,三元法院責令其遷出名下房屋以便司法拍賣,但石某花拒不遷出房屋。2019年8月,三元法院將石某花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石某花主動投案自首。三元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石某花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今天法院通過網絡直播的方式公開執行過程,展示了新時代法院文明執法、陽光執法的良好形象和良好作風。”全程見證執行行動的三元區人大代表張留寶感慨道。據悉,此次執行行動共出動45名幹警,拘留被執行人5人,清空3處房產,發放執行款和司法救助金近200萬元,宣判拒執案件2件2人,在線觀看人數達42萬人,進一步鞏固擴大了“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有效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同時讓群眾在觀看直播中提升法治意識,達到“全民普法”的良好社會效果。

(本報記者 黃麗青 通訊員 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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