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一宗国有土地

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一宗国有土地,该宗地位于龙岗大街以南、东环城公路以西,拟收储面积88903平方米(133.3545亩)。

以上范围内单位和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该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单位和居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桥东区祝村镇人民政府,收齐后移交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桥东区祝村镇人民政府主张权利,逾期不向桥东区祝村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由邢台市人民政府收回该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注销其土地使用证。

公示期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4日止。

联系单位:桥东区祝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