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交警對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換證溫馨提示!

想必各位老司機都知道駕駛證都有一個“有效期限”。

到期了,必須辦理相關手續,不然就要處於失效或者無證駕駛狀態。

宜春交警對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換證溫馨提示!

9月14日,市民馮某駕駛車輛在宜陽大道與另外一輛車不慎發生碰撞,交警在現場調查過程中,發現馮某的駕駛證狀態為逾期未審驗,已經過了有效期6個月左右,按照規定,馮某除了要賠償事故車輛損失外,還得因駕駛證逾期未審驗被處罰。

為此,馮某懊悔不已,承認自己平時沒有去關注駕駛證有效日期,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據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車輛管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類似於馮某的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很多駕駛人拿了駕駛證後常常忽略了這個問題,尤其是持大中型客貨車(A、B類)駕駛員,忙的忘了駕駛證有效期或者是不瞭解駕駛證使用規定,造成了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被註銷的異常狀態。

宜春交警對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換證溫馨提示!


據統計,截止目前為止,持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達232655人。其中,有4184未按時參加審驗,有219人逾期未換證。

法律鏈接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即公安部令第139號):

持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的,不需要審驗。

凡被記分的駕駛人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駕駛證有效期分為:6年、10年和長期三種類型,滿6年或滿十年的駕駛證應當換證。

宜春交警對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換證溫馨提示!

為提醒駕駛人及時辦理審驗、換證手續,宜春交警會根據每個駕駛人的審驗、換證期限,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通知駕駛人,讓其帶上相關證件到各縣市車管所及設有體檢站的車管便民點辦理。但由於一些駕駛人留在駕駛證檔案裡的聯繫方式有誤或者更換手機號碼後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種種原因導致了駕駛證過期未及時換證。所以,駕駛人留在駕駛證檔案裡面的聯繫方式一定要準確無誤,如有變化,應及時到車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未換證後果很嚴重


駕駛證超過審驗日期的,系統自動將駕駛證狀態置為“逾期未審驗”。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將對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予以註銷。


逾期未換證的,超過一年以上未換證的,系統自動將駕駛證狀態置為“註銷可恢復”,駕駛人喪失駕駛資格,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後才可恢復;三年以上的,註銷駕駛證,需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逾期未審驗、未換證的駕駛人,仍上道路駕駛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快拿出你的駕駛證看看,是否已經到期了,或者通過“宜春交警”門戶網站“http://jjzd.yichun.gov.cn/”公示公告欄、“交管12123”APP進行查詢。同時,也請各位駕駛員注意查看交警部門發送的提醒短信。

希望廣大駕駛人看到微信後,儘快到各縣市車管所及設有體檢站的車管便民點辦理審驗和換證手續,以免給自己的出行帶來不必要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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