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拍下中超控股5%股权,鑫腾华余下15%股权将继续拍卖

12月9日晚间,中超控股(002471)公告,因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腾华”)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拟对深圳鑫腾华持有的1.9亿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

公司同时公告,2019年12月07日10时起至2019年12月08日10时,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深圳鑫腾华持有的634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通过公开竞价,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以1.48亿元拿下上述股权。

如上述6340万股公司股票拍卖完成,中超集团、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发展”)和杨飞将合计持有22.76%公司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公开资料显示,中超集团持有中超发展65%股权,中超集团和中超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飞,中超集团、中超发展和杨飞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控股股东拍得5%股权

公告称,该笔15%公司股权的拍卖时间为2020年1月9日10时起至2020年1月10日10时止;起拍价以2020年1月9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乘以95%,参拍保证金为4000万元。

公司12月9日收盘价为2.47元,当日涨幅为0.41%。

中超控股表示,公司与深圳鑫腾华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因此,深圳鑫腾华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截至2019年12月9日,深圳鑫腾华持有公司股份约2.5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占深圳鑫腾华目前所持公司股票7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天眼查显示,中超控股前董事长、实控人黄锦光持有深圳鑫腾华99.9%股权。此外,中超集团则持有上市公司17.08%股份,杨飞持有中超集团91.06%的股权,且直接持有中超控股0.68%股权。

e公司记者关注到,深圳鑫腾华所持6340万股公司股票曾于11月初,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但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投资者接盘热情不高,本次拍卖流拍。

值得一提的是,中超集团曾称拟参与司法拍卖,但在第一次拍卖时并未出手,直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时,才由中超发展竞价拿下这5%股权。

e公司记者观察到,在第一次拍卖流拍后,11月3日中超控股当日大跌8.71%,此后,股价连续下跌。11月15日,公司股价跌至2.08元,创出了多年来新低。

面临巨额违规担保涉诉

导致深圳鑫腾华所持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的缘由要追溯到2017年。彼时,中超集团将公司29%股权转让予黄锦光控制的深圳鑫腾华。

不料,黄锦光拿到中超控股20%股权后,私刻250家公司公章及法人公章违规融资贷款,在任期间操作大量违规担保,将公司推入危局。

此外,黄锦光并未支付股权转让对价。2018年9月,中超控股公告,因深圳鑫腾华未按期支付第一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款,构成实质性违约,终止协议,第二次9%股份不再继续交割。

2018年11月12日,因私刻250家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用于融资贷款,黄锦光向揭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另外,中超控股2019年8月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详细披露了该公司与黄锦光相关的14项担保,共计15.02亿元,而且14项担保均已逾期。

今年8月13日,中超控股公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裁决书作出十五日内,深圳鑫腾华返还股份或进行赔偿。若执行不到该部分股份及赔偿款,深圳鑫腾华持有中超控股的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相应的股权质押融资,余款向中超集团、杨飞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等。

此前,中超集团已经拿回公司控制权,但黄锦光的大量违规担保,导致中超控股面临金额巨大的违规担保涉诉。

在资金压力下,中超控股“断臂求生”,折价售卖子公司。8月6日晚间,中超控股公告,拟将持有的锡洲电磁线51%股权以7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郁伟民、郁晓春。此外,中超控股计划继续剥离旗下外围业务。

虽然公司面临困境,但中超控股实控人杨飞并未打算出让公司控制权,本次拟斥资拿下中超控股5%股权,显示了杨飞巩固控制权的意图。

“我们的订单没下滑,主业没有受到太大影响。”杨飞此前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采访时表示:也有公司想要买“壳”,但我们肯定不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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