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同名同姓竟演變成了一場官司……


“我拿的是國家的錢,要退也只能退給國家,我不會退一分錢給對方…….”、“我又沒犯法,我才不去法院…….”在數次送達失敗後,被告依然耍橫,不接受送達,態度惡劣掛斷法院工作人員的電話。在艱難送達開庭傳票後,被告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資源縣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審理這起不當得利糾紛案。

案情簡介

案件中的原告唐某與被告曾某的母親同名同姓,又是同村村民,雙方無意中錯領了養老金存摺。因兩人每月所領養老金多年來數額相同一直未發現領錯存摺,2017年被告母親去世,其養老金於2017年11月停發,2019年1月25日,原告取款才發現所拿的存摺養老金已於2017年11月停發,經查詢核實才發現與被告母親領錯存摺。早在2019年1月14日被告已將本屬於原告的養老金存摺上的餘款全部取完,該村村幹部及扶貧駐村工作人員得知情況後數次上門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要求其將錯領的養老金退還給原告,但被告始終蠻橫無理拒絕退還,原告無奈之下,只好訴至法院。

資源縣人民法院經開庭查明案件事實後,於今年11月21日判決被告退還原告養老金1554元。被告領到判決書後依舊沒有醒悟,繼續強詞奪理。


同村同名同姓竟演變成了一場官司……

法官多次耐心細緻做釋法明理工作後,並明確告知被告法院判決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生效後不履行將會採取強制執行。近日,被告終於將錯領的養老金退還給了原告,並交納了案件受理費,最終原告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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