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黄某华谎称其妻舅是某市纪委书记,骗取他人钱财总计54.906万元

来源:闽西新闻网(通讯员 罗礼发 晏兴亮)


原标题:虚构身份实施诈骗 两名男子同获刑罚

被告人黄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其妻舅是某市纪委书记,指使被告人谢某某扮演某市纪委书记,然后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以借款为由骗取他人的钱财总计54.90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长汀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华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6月间,被告人黄某华谎称其妻舅是某市纪委书记“江某高”(系被告人虚构),使用不同的电话分饰多个身份与被害人通话,并指使被告人谢某某扮演“江某高”,骗取被害人李某某等多人的信任后,先后以“江某高”亲属需资金周转、帮忙协调工程款、帮忙办理社保、办理升建房屋手续、追回借款等为由,先后骗取李某某等5人的钱款共计54.906万元。其中,被告人黄某华参与犯罪5起,合计54.906万元;被告人谢某某参与犯罪2起,合计25.8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华、谢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谢某某数额巨大,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谢某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