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出新活力---基层医院绩效考核的“钢城实践”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2月3日讯(记者 张子慧 通讯员 张序川)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坚持完善和发展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精细化管理,有效调动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城乡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为深化基层医改,激活发展活力,钢城区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意见》,明确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内部绩效分配制度,在区人民医院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所属5家公立医院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规范用药、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工作。综合管理:主要考核机构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满意度评价:主要考核医德医风教育、“三好一满意”活动的落实情况以及上级业务指导单位、社会公众、单位职工对本单位满意度的评价。

  为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钢城区卫健局制定了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细则,建立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对5所卫生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卫生院,提出整改要求,并列为下次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对阶段性考评结果公示,并把每次考核的分值与卫生院的财政补助、职工收入相结合,这样,使各卫生院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既体现了公平公正,又对各卫生院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起到正面鞭策和鼓舞作用。同时,各镇卫生院也把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量化细化到各科室和每个人员头上,与职工个人挂钩,制订出各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办法,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打分,年终按每次考核的均分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实行积分累积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财政补助经费和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主要依据之一,并作为单位评先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基层卫生院的绩效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其内部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和员工晋级、奖励、聘用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考核合格的卫生院,可从所有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抽出一定比例作为院长基金及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基金;对考核不合格的卫生院不得抽取该基金。对考核不合格的卫生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的卫生院,免去其院长职务。

  钢城区发挥绩效考核杠杆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卫生机构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内部管理,有效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医务人员优质服务意识,保障了基层医改的深入推进。在保障效率、兼顾公平的前提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干部职工待遇稳中有升,大大提高了医务人员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积极性。据统计,2018年全年各基层医疗机构收入总额比2017年全年增长了22%,2019年1-8月份实现业务收入3615万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了70%。各基层院更加注重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凸显医院社会性和公益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切实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负担。据统计,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以来,次均门诊、住院费用降低幅度在10%以上,群众对医改政策满意度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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