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轉業,我能選擇的只有這些崗位?

依照往年經驗,就目前來看可選擇的崗位性質來看,主要分為:行政崗、參公事業、全額事業、差額事業、自收自支。下面小編就行政崗、參公事業、事業單位這三種給大家做一個對比區別,希望對各位轉業領導有所幫助。

準備轉業,我能選擇的只有這些崗位?

01:公務員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02: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拔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簡單來講,公務員算是嫡系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而事業單位則是輔助政府工作的一些單位部門,但都有國家指定的編制,享受國家的財政撥款下發工資或者補貼。在這裡還要補充一個介於兩者之間的單位,也就是參公單位。

全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是政府委託或受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是事業單位的一種,單位的管理制度參照公務員管理,但人員屬於事業編制,而不是公務員編制 。

參照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工勤除外)與公務員的區別,我們認為主要是人員使用的編制不同,公務員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參照管理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

現在公務員編制少,但是需要公務員編制的工作卻多,所以就有了參照公務員編制,其他的如工資福利待遇、日常管理等,都是執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規定。由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和差額撥款單位,各政府委辦局都是財政全額撥款。

全額撥款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財政提供。採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於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差額撥款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

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這些單位的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乾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

自收自支自主事業單位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的一種主要形式,由於不需要地方財政直接撥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鬆對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不斷膨脹的趨勢。

03: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區別

一是工作性質方面,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資收入方面,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比公務員高。

三是保險福利方面,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務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辭職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而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但事業單位對人員的管理權限要大一些。

一般而言,就行政職能和福利待遇來講,整體上時公務員單位>參公單位>事業單位。但是也並不是意味著所有的單位部門都是這樣,其實和當地的財政狀況以及各單位的性質、事業單位的收益等多方面共同決定的。所有,不能片面的認為公務員單位一定會比參公或者事業單位更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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