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兄妹反目20年,“坑”終於填平了

12月3日,赤水法院執結一起相鄰關係糾紛案,順利化解了既是近親又是鄰居的當事人雙方近20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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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矛盾是這樣產生的......

20年前......

申請人曹某甲購買了伯父曹某丙的房屋,該房屋和曬壩又被被執行人曹某乙(曹某甲和曹某乙系堂兄妹,曹某丙也是曹某乙的伯父)的父親私下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後來雙方就曬壩歸屬問題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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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又發生了這些事......

2005年.....

經村、組調解,曬壩歸曹某乙使用,但是其所有的位於曹某甲門前的水田交給曹某甲填平後作為曬壩(後文所指曬壩均為此塊)使用,雙方及家人簽字確認。

2014年......

因雙方常為曬壩產生糾紛,經村調解委員調解,人民法院司法確認,當事人雙方均可以使用曬壩,但是不得用於修房造物等。

2016年......

被執行人一家在曬壩中間挖了一個約5米長、3.5米寬、1米深的水池,後多次經村組調解,要求其恢復原狀,被執行人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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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來雙方矛盾愈演愈烈,經常短兵相接,互相將對方曬壩、水缸、對窩、豬草缸等砸壞,在當地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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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

申請人訴至法院,要求被執行人賠償砸壞物品損失,並將曬壩中間的水池填平,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執行人賠償1500元,並將水池填平,被執行人不服上訴,遵義中院維持原判。

2019年4月......

被執行人提起訴訟,要求申請人賠償其被砸壞的豬草缸等,法院作出申請人賠償500元的判決。

雙方賠償損失後,在執行水池填平過程中,被執行人一家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尤其是被執行人之母桂某,年事已高且情緒激動,甚至拿起鐮刀等聲稱:誰敢填“坑”,就與誰幹架,要填可以,必須把她家和申請人家爭議土地邊界劃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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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日

面對執行中的困難,執行法官立即改變執行方案,針對雙方的矛盾焦點土地邊界劃分問題,和所在鎮政府、村委會多次對接,一起做通雙方的思想工作,將土地邊界確定後,執行法官、基層幹部、被執行人一起將水池填平,案件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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