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77 万元,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勘察及设计

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大智慧招投标顾问 发布时间:2019-12-06

1. 招标条件

泉州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泉港施招字 2019 第 116 号的泉港区

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泉港区高

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泉港发改审〔2019〕142 号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按区政府有关

规定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

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泉港区南埔镇、前黄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括 8 条市政道路,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

为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道路工程,主要包括站前大道(站南路至通港路段)、天湖路

及坝头路(站后路至站前大道段),站前大道(站南路至通港路段)长约 786m,天

湖路长约 366m,坝头路(站后路至站前大道段)长约 316m。二期为泉港区高压线

走廊道路工程,主要包括站前大道(坝头路至站南路段)、临山大道、站后路、坝

头路(站前大道至临山大道段)及站南路,站前大道(坝头路至站南路段)长约 220m,

临山大道长约 1418m,站后路长约 722m,坝头路(站前大道至临山大道段)长约 558m,

站南路长约 379m;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5547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8799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含初

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批)、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如有产生),并协助业主办理相

关报批工作(含协调铁路各管理单位及向铁路总局申报各设计方案),本次招标不

包含施工图设计。

2.5.2.内容:本项目共包括 8 条市政道路,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为泉港区

高铁站周边道路工程,主要包括站前大道(站南路至通港路段)、天湖路及坝头路

(站后路至站前大道段),站前大道(站南路至通港路段)长约 786m,天湖路长约

366m,坝头路(站后路至站前大道段)长约 316m。二期为泉港区高压线走廊道路工

程,主要包括站前大道(坝头路至站南路段)、临山大道、站后路、坝头路(站前

大道至临山大道段)及站南路,站前大道(坝头路至站南路段)长约 220m,临山大道长约 1418m,站后路长约 722m,坝头路(站前大道至临山大道段)长约 558m,站

南路长约 379m,内容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内容及本项目设计的(包含但不限

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

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 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

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

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

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

〔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

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

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的,设计单位的资质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

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

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

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

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

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类似项目设计业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

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独立

完成的下穿铁路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及以上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

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上午 08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

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照福建省建筑

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由

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且现场须

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4 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8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

点为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名 称 及 网 络 地 址 :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7.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

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

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

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

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

件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

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

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

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

审查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

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

数)28799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18.2906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

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8.2.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港区南山中路投总大厦 4 楼

联系人:刘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5477 万元,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勘察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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