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市級醫院看病,為什麼要縣級醫院轉院證明才能新農合報銷醫藥費,在外地生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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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也就是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到市級醫院看病,為什麼要縣級醫院開具轉院證明才能報銷醫藥費呢?這主要是考慮到了基金的承受能力及醫保制度的可持續。

我們都知道,醫療機構級別不同,看病的費用也就有了差別。比如一個闌尾炎手術,在縣級醫院看的話,大概有4000元左右的費用就行了,但到市級醫院看的話,費用就得10000元左右,如果到北京看的話恐怕15000元也打不住,醫院層級越高,費用也就會越高。

現在是信息開放的時代,人們的生活條件也有了改善,人們對醫療的需求也在逐漸提高,如果不加限制,人們一有病就往市級醫院跑、往北京跑,那麼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的壓力就會大大增加,直接影響到了居民醫保制度的可持續性,那麼當地要求縣級醫院開具轉院證明也是迫於無奈吧。

近年來,在實踐中,有的地方也出臺了比較人性化的政策,比如,拉大縣級醫院與市級醫院的報銷差距,縣級醫院可報90%,市級醫院只能報60%或70%,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醫院一看病,不再要求開具轉院證明;外地住院可辦理異地就醫手續,但需在住院3個工作日內向當地醫保機構備案,這就比較人性化的解決了這些問題。

我們的醫保制度也是在不斷髮展和不斷的完善中,也迫切需要醫保部門多從居民的實際需要出發,研究制定更加便民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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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縣一級醫院就算看不好都不肯放人。我媽被縣級醫院誤診了一個月,被我強行帶到市級醫院治療,確診病因後直接在市級醫院住院,縣級醫院不肯放人,為了我媽早日康復,我只能到縣級醫院強制辦理出院。我一表弟也因病在縣級醫院治療,醫生查不出來病因也不放人,最後家人直接從縣級醫院帶到武漢同濟醫院治療,差點兒沒走進醫院,真的太黑暗了,不把人命當回事。醫生沒有醫德,前幾天我去做複查,醫院有幾種掛號方式,一種是櫃檯掛號,有紙質憑證;另一種是在醫生那裡直接排隊,當面用手機微信掛號。排隊輪到我時,我一開始問了一個問題,因為他是醫生,我以為他能回答我的問題。就算他回答不了也完全可以客氣的說話。沒想到他直接一句話:“與我有關係嗎?我不回答你的問題,下一個。。。”這是一個醫生對一名患者說的話嗎?就算你回答不了,你可以告訴我,已經超出了你的能力範圍。我還沒說要開單做檢查,他就直接趕我走了。。。作為病患,我此時心中有十萬頭草泥馬。。。再多的不爽,我也只能忍著,先找另一個醫生去開單做檢查。我問了同樣的問題,旁邊診室的醫生態度很好,他能回答就回答,答不上來的就告訴我,以他的專業不能很全面的回答我。然後我讓醫生給我開單做複查,醫生問了我病的來龍去脈,說需要一張掛號單他才能開出來檢查項目,我說沒問題我手機掛號,因為我每次都是在手機上掛號的。態度跟第一個醫生完全不一樣。我檢查完後到醫院投訴了第一個醫生,人生第一次遇到這麼無德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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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每次都在廣東看病住院,都是回居住地陝西報農合。只是報三十左右,不高於三十。但總比沒得報要強。我父親腦溢血為了能有報銷高點,就到本縣醫院去,傍晚去到醫院沒主刀大夫,就說讓我爸先進重症監護室,第二天漢中才來專家到鎮巴縣醫院來給父親主刀開顱。不準任何人進去,第二天早上九點多專家才來,進重症室一看,人早七竅流血而亡。不知什麼時候死的。只能靠推斷。所以,農合報銷分什麼異地本地害死人,很多病本地醫院治不了,農民為了多報銷都去看病,結果耽誤大病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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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取消,小縣城的醫院技術條件還是有限,包括醫生的技術這樣會影響病情的珍斷。有些小醫院的醫生故意隱瞞,反正治不死,舉個例子我的愛人頭暉,每年都要在縣城醫院住個十來天,發費幾千元,今年去鄭州檢查說是耳石症引起的頭暉,醫生一天給扳了兩次每次一分鐘,現在好了頭也不暉了,你說虧不虧,小縣城的醫生把它當腦血管病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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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糾正一下提問這個問題的人,包括有些方面疑問的人們:新農合報銷規定首先按醫院等級(一級,二級,二級甲等,三級,三級甲等)來區別報銷比率,第二按照有無轉診單確定報銷比率,而不是沒有轉診單就不給報銷費用!為什麼這樣做,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原因:1-鼓勵病人首先在當地醫院就診,當地醫院無法處理的,那麼由當地醫院出具轉診單到上級醫院就診,按照這個流程就醫的享受一站式報銷服務(在就診醫院直接結算報銷費用)而且給予最高比率報銷費用;對於發病後不在當地醫院就診,直接到上級醫院就診的,不能享受一站式結算服務而且相應扣減報銷比率。2-避免醫院之間不當競爭,尤其是高等級醫院不分病種收治病人,你們試想一下,高等級醫院再怎麼大型床位畢竟有限,那麼按照它的實力應當收治一些疑難雜症,儘量避免收治一些社區鄉鎮醫院能處理的疾病,以免造成資源浪費。3-不得不說的就是:醫院越高級,那麼它的就醫服務費用就越高,國家醫保資金畢竟有限,所以要合理控制病人的不合理就醫要求,那就是控費,你只是感冒發燒了不想在當地醫院治療,你想享受高級醫院的醫療服務,不是不行,行得很,但是要提高你的自費比率而且不是提高一點點哦!4-在外地生病住院的,急診急症,回當地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比率等同當地醫院就診比率!


遠行需要勇氣與堅持


關於到市級醫院看病,必須有縣級醫院開轉院證明才能報銷?這個問題,國務院應該把這項轉院證明取消?為什麼要取消:因為全國人民群眾都參加了醫療保險,全國人民群眾也應該享受在全國各地打工就業當地的醫療救助的待遇?國家應該把醫療保障全國統一實行互通就醫不用開轉院證明。讓老百姓在那裡打工就業,就在那裡享受醫療救助治療。這也是一項惠民政策。讓全國人民群眾得到實惠!取消這項不合理的轉院證明?


實實在在做好人888


本是國家一項惠民工程,把小病消耗在基層,鄉衛生院報銷比例最高,其次是縣級醫院、市級醫院、省級醫院、國家級醫院,報銷比例依次減少,縣裡病人去市級醫院看病必須開轉診證明,市裡去省級醫院也得開,政策是好政策,但被下面搞歪了,很多縣級醫院、市級醫院為了經濟利益,為了不讓病人跑了,很多醫院不給開轉診證明,無論病是否可以治療,都不能讓病人跑,這樣做也可能耽誤病人的病情,其實國家完全可以放開,有錢人可以不受轉診限制。就拿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來說,名字雖然是市級醫院,但其實是縣級醫院對待,但收費標準仍然是三級醫院標準,南陽市宛城區、臥龍區的病人基本上出不了這兩個醫院,想去市內其它三級醫院看病,必須經過兩家醫院轉診,報銷比例才會一致,開個轉診證明難於登天,得經過院領導同意,對群眾來說真的太麻煩了,而醫療水平未必就治得了所有的病


無心菜


病人直接不能去省市好醫院看,非離縣醫院籤轉院單才行,如果縣醫院為賺錢不放手也看不好病只能死在縣醫院,這樣縣醫院掌握生殺大權,更能吃喝了。


富貴人家20


這樣說白一點就是為了醫保基金安全。這幾年為了扶貧,大部分縣的醫保基金都出現了赤字,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一些貧困戶小病大養,反正基本不出錢。還有就是一些小病去大醫院治療,費用肯定高,到底還是本縣醫保基金支付,對你網開一面,就是對其他醫保繳費人員的不負責,基金是大家公用的。你無理佔用的多了,其他人就沒有了。不要光想著自己,這樣是很自私的。


贏了15


本來居住一個醫療條件比較好的地方,得了病,為了省幾個錢還得回鄉鎮縣醫院層層的轉院手續才能給予報銷,親身體會:一個市醫院,患者發燒當感冒就治,幾天不見好轉,患者家屬要求轉院,此醫不給轉院,又挺到一週,無奈自己轉院,確診為森林腦炎。

患者應該有選擇醫院的自由,合作醫療能發揮出合作醫療的作用,也沒有那些苛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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