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你明年的工資!12月底前記得做這件事


事關你明年的工資!12月底前記得做這件事

年終歲末

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收入

比如今年的年終獎會發多少呢?

事關你明年的工資!12月底前記得做這件事

不過要鄭重提醒下

在領年終獎之前

先要進行這項操作

否則明年你每個月收入

都!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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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神操作”

就是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確認

(個稅新規的可點這裡瞭解哦~)

事關你明年的工資!12月底前記得做這件事

緊急提醒!!!

此後填報的信息將從填報月份開始扣除,但仍可自1月份起補釦相應金額

為確保各位職工能夠自2020年1月起

及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符合政策條件的職工需提交相關信息

建議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申報和扣繳


一、

■ 職工自行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選擇申報方式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若職工選擇以上申報方式,相關信息將彙總到用人單位的扣繳端軟件,由用人單位在每月預扣預繳中進行稅前扣除。

二、

■ 職工自行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選擇申報方式為“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稅務局做彙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若選擇以上申報方式,職工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不會提供給用人單位,由稅務局進行一次性彙算清繳。


那麼2020年如何繼續享受這種福利?

如何在個人所得稅APP上操作?

安裝或更新APP


第一步:更新或下載最新版本個人所得稅APP

下載APP入口:關注 深圳本地寶 頭條號,通過私信發送關鍵詞【個稅】即可獲取下載入口!


第二步:確認

■ 用戶需在2019年12月底前,現在就可以操作,需對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 若用戶未及時確認,則系統於2020年1月起暫停該用戶所享受的扣除,直至確認後重新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


確認情形操作

情形1

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

只需在2019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1)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確認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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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據提示“如您已經採集2020年度的信息,本次操作完全覆蓋”,確認後點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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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開“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後點擊“一鍵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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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後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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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點擊“一鍵確認”後,信息則提交成功,可以在APP中點擊“查詢”-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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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2

2020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待確認”之後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


舉例

用戶需修改贍養老人的分攤比例

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修改”-“修改分攤方式”,修改成功後返回“待確認”界面,再點擊“一鍵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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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ID:500849821)


情形3

2020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0年新增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點擊APP首頁-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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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信息可以修改


1、住房貸款利息與住房租金:

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申報一次住房貸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即2019年申報住房租金的話只能等到2020年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者是放棄住房租金扣除,2019年選擇申報住房貸款利息,由納稅人自行判斷。

2、子女教育扣除比例:

如2019年申報的扣除比例需要修改的話可以選擇在2020年的信息中進行修改,具體分配比例如下: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

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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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ID:501142611)


3、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方式:

注意——

只有婚前雙方各自購買了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才可以選擇婚後各自按50%的比例扣除

如果不是的話,由雙方約定由其中一方按100%進行扣除,誰扣誰填,不扣的不填。

4、贍養老人分攤比例:

獨生子女可以直接按月扣除2000元,不需選擇分攤方式。

非獨生子女需要選擇分攤方式(非獨生子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所有子女扣除總額不得超過每月2000元)——

  • 子女平均分攤
  • 被贍養的老人指定分攤
  • 子女間約定分攤

約定和指定分攤需要簽訂分攤協議,老人指定分攤效力大於子女間約定分攤。確定後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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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ID:400950601)

5、申報方式修改:

可以修改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或者是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具體如何選擇可參考下面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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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這些問題你要知道!

Q:

我2019年已經在單位辦理過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在單位辦理,該怎麼辦?

A:

如您2019年已享受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並需要2020年在單位繼續辦理扣除,您需根據政策享受條件並結合明年您的實際情況,在今年12月份及時關注前期填報信息的變化情況;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為減輕廣大納稅人負擔,稅務機關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進行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五條有關規定,您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以免對您及時、準確享受政策甚至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Q:

我今年已經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什麼還要在12月份予以關注?

A:

您今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據今年情況填報並享受政策的;如相關情況發生變化,您需要及時據實更新。在歲末12月份提醒您關注這些信息,也是請您結合明年實際情況,確定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變化;如有變化,需要您及時調整、修正。為簡化操作流程、切實減輕辦稅負擔,稅務機關已預填好相關信息,您只需通過手機APP、網頁等渠道查看並修正相關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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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ID:400950600)


Q:

如果我未及時關注並修正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會對我有什麼影響?

A:

如果您未能及時關注、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能會對您明年繼續享受政策帶來一定影響。比如,如您的任職受僱單位發生變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職受僱單位將無法獲取您的相關信息並據以辦理扣除;再如,如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而不進行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繼續享受,還可能影響您的納稅信用。


Q:

2019年我是通過填寫電子模板方式報送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我要修改明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相關信息,該怎麼辦?

A:

為便於您更便捷、準確享受政策,我們推薦您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對您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修改;前期您填報的信息已經預填並可通過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將前期電子模板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來,修改並簽字後交給單位,單位可據此為您辦理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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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ID:500843333)


Q:

如果我今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填報,該怎麼辦?

A:

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在領取工資薪金時享受,您需要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並在單位發放最後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才能在今年剩餘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時間上來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Q:

如果我12月份補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享受該怎麼辦?

A:

如果您已填報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您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局官方網站相關界面,選擇“使用此前數據自動生成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信息”功能,並點擊“一鍵確認”完成確認;如果相關信息沒有變化,即便您沒有進行上述操作,系統將在明年繼續按您填報情況自動為您辦理扣除。


Q:

如果我今年沒有但明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該怎麼辦?

A:

如您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您可以通過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進行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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