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2019年9月9日,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大田县农科所原所长周高山违规国内公款旅游等问题。经查,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周高山在担任大田县农科所所长期间,利用前往广西桂林、广东湛江、海南儋州参加相关业务研讨会之机,分别携带妻子、女儿等人一同前往,将妻女等人产生的差旅费计人民币13690元在大田县农科所财务账上报销。此外,周高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4日,大田县监委给予周高山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大田县太华煤矿原矿长陈新楼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经查,陈新楼在任太华煤矿矿长期间,于2017年12月6日,违规将个人接待安排在太华煤矿食堂用餐,并将接待费用660元在太华煤矿报账列支;于2017年度,违规审批同意太华煤矿公款列支酒款、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计10825.5元。2019年3月,大田县太华镇纪委给予陈新楼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两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纠正“四风”, 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弘扬新风正气,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往深里抓、往实里做,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领域,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不断将纠正“四风”工作引向深入,以扎实有效的监督、风清气正的氛围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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