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理一村幹部貪汙農戶低保金受審

雲南大理一村幹部貪汙農戶低保金受審
周惠瓊 王寶鳳 雲南法制報


近日,漾濞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漾濞縣富恆鄉石竹村原黨支部書記常某涉嫌貪汙罪一案。
  被告人常某在任漾濞縣富恆鄉石竹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漾濞縣富恆鄉石竹村巖麥蘭村民小組羅某某戶發放農村低保金的農村信用社銀行卡佔為己有。2012年1月至2017年11月,常某侵吞漾濞縣民政局累計向羅某某戶核發的低保金36642元。事發後,被告人常某將羅某某戶低保卡交還,並分3次以現金的方式歸還羅某某戶35500元。2019年8月,常某被以涉嫌貪汙罪移送漾濞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案件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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