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倖存者被指控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2·19”臨海溪水越野妻女喪命案日前開庭審理


唯一倖存者被指控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2·19”臨海溪水越野妻女喪命案日前開庭審理

圖源於網絡

今年正月十五,臨海市白水洋鎮永安溪上發生了一起悲劇。路橋一家三口在此涉水越野,連人帶車被沖走。三人中,唯獨梁鵬(化名)倖存。由於梁鵬妻子抱著女兒,嘗試從後備廂逃生時被水流沖走,均未能倖免於難。搜救工作持續整整17天后,3月8日,母女二人的遺體才被陸續找到。

此事引起網友熱議,社會上存在一些質疑聲。事後,公檢法機關介入調查。12月3日下午,梁鵬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及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在臨海市人民法院合併審理。

事件回顧

悲劇發生在2月19日(正月十五),告別了連續十多天的雨水,天終於放晴。臨海市白水洋鎮上元地村永安溪邊有不少遊玩市民,梁鵬一家三口也在。

當天下午2點左右,38歲的梁鵬駕駛越野車帶著34歲的妻子,以及6歲的女兒,到此涉水越野。期間,因車輛陷入溪中,梁鵬叫朋友幫忙拖車。

脫困後,梁鵬駕車繞到旁邊自認為較淺的位置,再次嘗試涉水越野,不料過溪時,車輛進水熄火。情急之下,梁鵬打開駕駛室車門爬到車頂,其妻子抱著女兒嘗試從後備廂逃生時被水流沖走。

事發當天下午4點55分,當地政府和民間救援力量立即展開救援。梁鵬被一名消防隊員和一個水性比較好的村民合力救起後,立即大聲呼救,因為他的老婆和女兒還在水裡。

由於水流湍急,梁鵬的妻子和女兒一直下落不明。此後,當地政府和多支救援隊、熱心村民沿溪全力進行連日搜救,一直不放棄。悲劇過去整整17天后,搜救力量終於發現落水母女。3月8日,兩人遺體陸續被打撈上來。

悲劇令人扼腕嘆息,引得社會上不少人士關注。救援過程中,也發生了很多感人的事,溫暖的正能量在社會上傳播開來。

社會質疑

悲劇發生後,網友們對此事抱著極大的關注。在遺體被找到前,大家除了為落水母女祈禱,希望奇蹟發生,社會上也存在一些質疑聲。

有網友認為,梁鵬可能“謀殺妻女”。而對此,台州飛馬應急救援隊一名隊員認為不太可能,“我認識他,平常他們夫妻感情很好,出事後他整個人都‘傻乎乎’的,三天三夜沒睡覺一直在溪邊等著。”

也有網友發出疑問,“出事前,車輛曾困於溪中,還叫了朋友來幫忙才脫了困,既然有危險,為何還有再度涉水越野?”

據一位知情人透露,當天,梁鵬想趁著難得的好天氣,帶著老婆孩子出去玩,順帶到溪灘邊測試車況。梁鵬是路橋越野車協會的成員之一,水平還挺高的,平時經常和圈子裡的朋友一起調試車子。

社會上一些越野愛好者知道,越野車涉水飛奔,是越野項目中的一項,但圈裡人一般會恪守“規矩”:組團前往,為了保證意外發生時有個照應。而令人不解的是,為何梁鵬要帶著妻女冒這個險?

對於這件事,梁鵬深感愧疚,“這次意外給家人帶來很多傷害,浪費了社會及身邊朋友太多精力和資源。”

他也回應了社會上的一些質疑聲,“這件事純屬意外,沒有任何其他意圖,我也接受了公安機關的調查。”

開庭審理

對於這起事件,公檢法機關介入調查。在梁鵬接受了公安機關調查後,臨海市檢察院對梁鵬提起公訴,指控其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12月3日下午,臨海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及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庭審中,公訴機關認為,梁鵬因過失導致兩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梁鵬表示不予認可,“這純屬意外。”

“被告認為,他和妻子都是成年人,都知道涉水越野有風險,但妻子自願跟他一起參與,事故責任應由兩人共同承擔,女方也應該對死亡分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他覺得女方自救不當,也是導致悲劇的一個原因。”臨海市人民法院經辦法官屈峰說,這起案件涉及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除了公訴機關指控追究的刑事責任外,還涉及民事賠償,由於一些情況還未查明,此案並未當庭判決。

目前,此案法院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源自台州晚報 記者 徐穎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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