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2人在禁漁區內電捕魚被刑拘

荊楚網客戶端一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黃翔)12月5日,沙洋縣公安局發佈消息稱,該局查處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2人在禁漁區內電打魚被依法刑事拘留。

沙洋2人在禁漁區內電捕魚被刑拘

查處現場。通訊員供圖

12月2日夜間,沙洋長湖溼地管理局工作人員在長湖後港水域巡查時,發現兩人正在水面實施電捕魚。後港水陸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當場查獲二人非法捕撈的魚類50餘公斤、電魚器1套及塑料船1條。經調查,二人如實陳述了自己在長湖水域以電擊方式捕撈水產品的行為。

沙洋2人在禁漁區內電捕魚被刑拘

查獲水產品。通訊員供圖

據瞭解,長湖是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被原農業部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2018年1月1日0時起,沙洋縣有序推進長湖全面禁捕工作。二人在禁漁區內電打魚的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的規定,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辦案民警介紹,電擊捕撈水產品對漁業資源具有破壞性,如果操作不當還會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屬於禁用的捕撈方法,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強與漁業部門的協作,持續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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