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法官聞訊出警快速執行一起拖欠私營業主貨款案件

瑞昌法院網訊 劉法官、馮法官,今天得謝謝您二位,謝謝瑞昌法院,要不是你們反應迅速及時出警,這個老賴還不知何時才能把貨款給我呢……。12月4日晚,瑞昌市人民法院利用快速反應執行機制,順利執結一件申請人電話求助執行案件。

申請人羅某松是河北省博野縣人,幾年前在瑞昌市碼頭鎮經營了一家礦山設備五金店。被申請人黃某強因自己的礦山業務需要於2017年開始便先後在羅某店裡購買了15萬元的設備配件。後因無力償還雙方引發了一場官司。法院受理執行後經過調查發現,被申請人所經營的礦山於去年關閉,礦山被關閉後的黃某強便處於失聯狀態,家中也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該案判決的案款據此也一直未執行到位。

12月4日晚七點半左右,正在家休息的執行法官劉澤河突然接到申請人羅某松的救助電話後,迅速警覺,意識到此案正是當前本院開展的“涉民營企業、個體私營業主債權執行案件”專項行動的目標案件。於是他抓住該契機,放下電話後便迅速進入執行狀態。

幹警聞訊出警後不到一小時,黃某強就被法官控制並拘傳到院。在聽完執行法官的釋法析理後,黃某強為了拖延執行仍找各種理由來搪塞,企圖矇混過關逃避執行。為了打消黃某強的僥倖心理和消極態度,法官決定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拘留十五天。在看到法院嚴肅執行後,黃某強幡然醒悟,四處籌錢並同意與申請人和解。最後在籌得5萬元現金並當場償還給申請人後,申請人才同意餘款10萬元由被申請人採取分期償還的方式和解結案。這才有了開頭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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