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神秘飞贼”获刑11年,过去11年间盗窃43起

周宁“神秘飞贼”获刑11年,过去11年间盗窃43起

法网恢恢

2008年至2019年,十一年间,周宁一“神秘飞贼”通过撬门、撬窗、攀爬等方式在周宁县狮城镇境内实施盗窃四十余起,盗得财物共计人民币六十余万元,最终“飞贼”陈某难逃法网。

周宁“神秘飞贼”获刑11年,过去11年间盗窃43起

11月29日,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 周宁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2019年2月21日凌晨,周宁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被盗,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展开侦查,最终于同年5月31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查明陈某在之前的十一年内多次实施盗窃。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2008年2月至2019年5月之间入户盗窃达43起,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22683.34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周宁“神秘飞贼”获刑11年,过去11年间盗窃43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居家防盗十大注意事项

1.规范安装防盗网

尽可能地安装防盗门、窗,尤其是要使用规范的生产厂家生产的正规产品,防止因使用伪劣产品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有些防盗网安装不规范,留下安全隐患,窃贼常常利用凸出的防盗网爬上爬下作案;有的防盗网用钢筋或方槽铁焊成,窃贼就能用自制扳手将防盗网扳出较大的缝隙或大洞,入室行窃。

2.别给小贼误“帮忙”

厨房排风扇口和卫生间的通气窗容易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条件,要加固防撬设施;不要在楼房近处修盖房屋等;及时修剪窗户附近的大树等;水管、暖气及煤气管道要远离窗户;不要把梯子等工具放到院内。

3.邻里之间多关照

要注意及时清理插在门缝、门把手上的各类广告、传单,如果离家外出一天以上,要请邻居或亲戚朋友帮忙清理。报纸放在信箱中无人取等于告诉别人你家没人。

4.不要轻信陌生人

有的窃贼以找人为名,敲门试探是否有人;有的冒充军、警人员敲门试探;有的冒充电、气、水修理工敲门试探;还有人提着水果、点心敲门试探。居民听到敲门声要通过“猫眼”静观,辨认敲门人是否认识,仔细询问,见有人撬锁要报警,或到阳台高喊,让邻居帮忙捉贼。邻里之间发现陌生人或听到撬锁声音时,也要及时报警。

5.反常灯光要警惕

有的窃贼夜间作案,为防止暴露,多利用月光、路灯灯光等光线。但无可利用光时,就用随身携带的手电或打火机照明。居民夜间发现上述可疑灯光后要注意观察,确认是入室盗窃歹徒后,要及时报案。

6.可疑人员不放过

惯盗作案时常用“法宝”有:若被事主回家撞到,就装喝醉进错门的人;若在旅馆里就说进错屋了;还有人装联防员或保安查房,指责事主不关门等,以求脱身。公民只要在自己住的房间撞到可疑人,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放走。应当大声斥责并呼叫附近人员帮忙。

7.对付歹徒别力敌

有的盗贼为防入室作案时被发现,常随身携带凶器;有的事先准备绳索,欲将事主“制伏”进行抢劫。因此,居民不要将菜刀放在明处,以免被贼利用;居民回家发现门锁、房门、窗户有异常时,不要轻易入室查看,应听一听动静,发现有人,马上将门窗从外面拴死,到外面召集人或报警。

8.贵重物品小心放

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折、贵重物品不要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放在一起,防止盗贼利用证件提取存款或变卖贵重物品。对首饰和古董等特别贵重物品要拍下彩色照片,标上物品尺寸、规格,把照片安全放置;收藏贵重物品应作简单记录。

9.家门钥匙保存好

家门钥匙不要离身,也不要轻易借给别人,不要将家门钥匙和其他钥匙拴在一起,防止被人偷配,开门入室行窃。一旦钥匙丢失,要及时换锁。孩子的钥匙不要挂在脖子上,防止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10.被盗之后护现场

居民发现住家被盗后,要注意保护好现场,以便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提取犯罪嫌疑人的各种痕迹、物证。还要积极提供可疑线索,提供侦查方向,以便及时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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