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紀委通報3起違規吃喝問題典型案件!江都一人被處分

揚州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

違規吃喝典型案例!

違規吃喝是“四風”問題的典型表現,社會關注,群眾痛恨,在全面查糾“四風”的高壓態勢下,這一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個別黨員幹部“酒風”不減、積習難改,在黨的十九大後依然頂風違規違紀,甚至產生嚴重後果。為強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懾效應,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規吃喝問題典型案件如下:

1.寶應縣望直港鎮蛤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朱志松等人違規吃喝問題。

2018年4月,朱志松與該村主辦會計梁雲、民兵營長朱定軍以及鎮國土資源所黨支部副書記許立軍、辦事員高健等人,一同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蛤拖村某糧油加工廠老闆朱某安排的宴請。此外,朱志松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朱志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許立軍、高健、梁雲和朱定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高郵市殯儀館原黨支部書記、副館長(主持工作) 陳建民等人違規吃喝問題。

2017年6月至11月期間,陳建民與該館副館長梁海燕、工會主席楊慶標等人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和娛樂活動。此外,陳建民還存在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和超市購物卡等問題。陳建民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政務撤職處分,梁海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楊慶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撤職處分。

3.國營揚州市江都區糧食原種場黨總支副書記、副場長(主持工作)杜斌違規吃喝問題。

2018年11月,杜斌為收取田畝承包金和船廠租金,在邵伯鎮某酒店宴請承包大戶石某及船廠老闆周某等人,消費3150元(含菸酒費用),經杜斌審批後在原種場集體賬戶中報支。杜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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