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35号

位于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北路98号一宗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北路98号土地级别公共服务用地(Ⅱ类)三级810元/㎡土地面积73487.44㎡(合110.23116亩)出让面积73487.44㎡(合110.23116亩)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土地出让价格按58.46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6443.50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1755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宗地出让给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73487.44㎡,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1755万元由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⑶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9月18日出具的意见,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另行开发建设,现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须无条件服从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要求。

⑷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3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36号

位于株洲市田心北门水库一宗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株洲市田心北门水库土地级别公共服务用地(Ⅱ类)三级810元/㎡土地面积4873.45㎡(合7.31018亩)出让面积4873.45㎡(合7.31018亩)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土地出让价格按48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350.88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96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宗地出让给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4873.45㎡,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96万元由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⑶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9月18日出具的意见,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另行开发建设,现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须无条件服从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要求。

⑷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3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37号

位于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红旗路加压站一宗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38号

位于株洲市石峰区羊牯脑水库一宗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定。从即日起,你中心可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十日。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红旗路加压站土地级别公共服务用地(Ⅱ类)三级810元/㎡土地面积1334.97㎡(合2.00246亩)出让面积1334.97㎡(合2.00246亩)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土地出让价格按54.32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108.76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30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宗地出让给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1334.97㎡,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30万元由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⑶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9月18日出具的意见,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另行开发建设,现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须无条件服从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要求。

⑷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土地位置株洲市石峰区羊牯脑水库土地级别公共服务用地(Ⅱ类)三级810元/㎡土地面积 6223.76㎡(合9.33564亩)出让面积6223.76㎡(合9.33564亩)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土地出让价格按49.50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462.08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126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宗地出让给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6223.76㎡,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126万元由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⑶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9月18日出具的意见,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另行开发建设,现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须无条件服从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要求。

⑷ 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3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3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40号

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株冶表井厂一宗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39号

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株玻水表井一宗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株洲市石峰区株玻水表井土地级别公共服务用地(Ⅱ类)四级703元/㎡土地面积34.66㎡(合0.05199亩)出让面积34.66㎡(合0.05199亩)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土地出让价格按55.90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2.91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1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宗地出让给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34.66㎡,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1万元由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⑶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9月18日出具的意见,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另行开发建设,现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须无条件服从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要求。

⑷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土地位置株洲市石峰区株冶表井厂土地级别公共服务用地(Ⅱ类)四级703元/㎡土地面积809.15㎡(合1.21373亩)出让面积809.15㎡(合1.21373亩)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土地出让价格按50.50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61.29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18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宗地出让给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809.15㎡,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18万元由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⑶株洲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9月18日出具的意见,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另行开发建设,现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须无条件服从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要求。

⑷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3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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