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為民】法官巧調解 鄰里化糾紛

近日,定遠縣人民法院吳圩法庭審理了一起房屋排水導致他人財產損害的民事糾紛,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案件最終以調解方式結案,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2019年4月,在原告伍某外出探親期間,被告宋某家的太陽能水滿溢出,水流沿著排水管往外排水。因原被告兩家相鄰,伍某家臥室窗戶又未關,太陽能排出的水將伍某家的牆壁、室內裝飾物損壞,雙方因此發生矛盾。糾紛產生後,當地村委會多次介入調解,宋某卻一直拒絕配合,原告伍某遂將宋某訴至法院。經承擔法官先後多次實地走訪,模擬事發場景,作了大量釋法明理工作後。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宋某賠償原告伍某財產損失1000元,並將太陽能排水位置改道,以防再次出現此類問題。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發生矛盾糾紛是很尋常的事情,關鍵是發生矛盾時,要學會換位思考,彼此諒解。同時,對因自身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要勇於承擔責任,用積極的態度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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