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始兴县的朋友注意啦,看到这个“老赖”请举报(张庆升)

被执行人张庆升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始兴县顿岗镇寨头村张屋组21号2房。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执行案号:(2019)粤0607执2456号

立案时间:2019年6月12日


家住始兴县的朋友注意啦,看到这个“老赖”请举报(张庆升)

张庆升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张庆升

年龄:37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22219820702151X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8)粤0607民初4911号民事判决书

尚未履行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114688元、返还款项22656元及利息、赔偿损失3000元,负担案件受理费1553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始兴县顿岗镇寨头村张屋组21号2房

案件来源:(原告佛山市三水高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庆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607民初49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被告应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114688元、返还款项22656元及利息、赔偿损失3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553元,但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于2019年6月12日立案执行。)

联系举报电话:(0757-87911610,18818760158)

联系人:陈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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