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两家医院受到行政处罚

据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官网发布, 近日,山东市立医院控股集团峡山医院和临朐县人民医院受到行政处罚,并分别罚款3000元和5000元。

近日,山东市立医院控股集团峡山医院因该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其行为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予以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

临朐县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定期对医用直线加速器进行状态检测,其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记者 马媛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