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小額臨時救助審批權限下放至鎮街

近日,文登區葛家鎮鞠先生遇到一件急事,母親去年患腦梗死未愈,父親又突發腦出血住院,面對大額醫藥費,身為獨子的鞠先生一時陷入困境。令他沒有想到的是,得知他家的情況後,鎮政府工作人員當即告知他可以辦理臨時救助,並當場向其發放了3000元救助金,所有手續延後補辦。據瞭解,這是文登下放小額臨時救助審批權限後的首個受益家庭。

為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解決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進一步發揮社會救助託底線、救急難作用,近日,區民政局、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區鎮兩級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將3000元以下小額臨時救助審批權限下放至鎮街。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對急難型臨時救助,實行24小時內先行救助,在5個工作日內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資料和經辦手續;對支出型臨時救助實行先核對後審批,申請人需誠信申報家庭收入財產,經多部門聯合查詢核對後,經濟狀況符合政策條件的,進入審核審批環節,救助精準度將大幅度提高;新的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救助事項及標準,因病因災因學等致困,根據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救助金額一般為城市低保的2-5倍,最高不超過12倍,已按國家政策享受專項救助的,原則上不再重複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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