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农村还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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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农村,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第一,继承的到底是“土地”还是“房屋”,是“使用权”还是“产权”?

首先跟题主明确的是,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所以村民拥有的只有使用权,自然也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村民的,是村民的合法财产,拥有产权,所以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问题是,宅基地的土地和地上房屋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所以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既然让村民继承了房屋的产权,也就间接继承了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但是不同情况的继承人对继承下来的土地和房屋,使用程度是不一样的。

2018年6月11日,北京市高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第8条:父母死亡时,已分家另过的子女主张对相应宅基地上房屋进行继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应释明当事人可对相应宅基地上房屋折算价值主张继承。分家另过子女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且未取得宅基地的,主张相应宅基地上房屋权利的,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

(1)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村民,未分家;或已经分家但未新分土地,那么是可以继承房屋的产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可以一直使用,且房屋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翻建、改建或扩建。

(2)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村民已分家且已新分土地;或非本村村民,那么继承人只可以继承房屋的产权。土地只有在有限制的时间内使用,等到房屋处于不可居住的状态时,土地就会被收回了。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宅基地卖给同村具有宅基地申请资格的村民,间接获得收益。

第三,有几种情况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1)宅基地上房屋属于违规建筑。题主可以查看一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上面对宅基地上房屋的范围进行严格规定。如果没有证、或房屋情况与证上信息、申报信息不同,则超出部分为违规建筑。

(2)无赡养人的“五保户”宅基地房屋不能被继承。“五保户”是由村集体赡养的,所以变相已经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和土地在去世后归还给村集体,所以这种情况下,他的继承人是无权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

(3)无人维护的宅基地上房屋不能被继承。如果土地已经闲置超过2年,或房子已经坍塌2年以上无人维护,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无法继承。

希望答案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近些年,一部分农户因为孩子上学、进城购房等原因,将农村户口迁到了城市,成了城市户口;同时由于土地确权和宅基地政策的“收紧”,让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户口迁出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经营的土地就会被收回。其实完全不是这样的,户口迁出农村的人大可不必担心,你承包的土地依然会由你承包经营,你家的宅基地只要不是自愿退出,只要房屋未倒塌,你依然享有使用权利。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看国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2014年以前的法律规定。

原《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举家户口迁入地级市以上城市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农户内部份人口户口迁入大城市或者全家户口迁入地级市以下的小城镇的,不得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以前部分户口迁进城市的,承包土地确实有被部分村村集收回的,宅基地有房子存在的情况下,当然不会被收回。

二、2014年以后的政策规定。

2014年,全面推行城镇化建设后,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安家落户。2014(国发)25号文件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从2014年到2019年期间,农民户口迁进城后,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很少有被村集体无偿收回现象。但仍有极少数村委会打着村规民约的民誉,违规无偿收回进城农户的承包地和空闲宅基地。像这种情况农民是可以依法维权的。

三、2019年后政策法规。

2018年《土地承包法》修改,新的《土地承包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最新《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30年届满后再延长30年。同时还规定,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并在此法中再次强调,国家保护进城农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农户的条件。2019年相继修改《土地管理法》,并于2019年8月审核通过,将于2020年1月1号正式实施。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允许进城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民户口迁进城的,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农民不愿意的,地方政府不得强制收回,确实因公共建设需要必须收回的,必须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确切的说就是在最新一轮土地确权后,不管承包者属于农村户口还是落户于城镇的户口,只要是在土地确权时期承包的土地都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对于土地承包经者退出或承租或流转,必须要完全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进行,承包方自愿退出对土地经营的,那么集体在收归时还要给予退包者适当的资金补偿;如承包方不愿意退回承包地,则村集体就不能收回承包地。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农村村民作为村集体的成员才享有的无偿使用村集体土地来建设居住和生活房屋的,带有福利属性的权利。同时,相关政策法规也明确规定“严禁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村集体可以收回农户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我国现行的宅基地政策中有一项是“地随房走”,也就是说虽然户口迁出了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但是只要在宅基地上房屋未倒塌之前,非农业户口依然享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这部分人在农村的房子,只允许维修加固,不允许翻建。而维护加固期限直至房屋倒塌,村集体也就依法将宅基地收了回去。虽然房屋是我们农民的私有财产,不管到什么时候房屋的所有权也是归我们个人所有,但宅基地是不属于我们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组织所有。房没了,地也就不归我们使用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已渐渐的被城市化,比如精准扶贫搬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精准扶贫户搬迁到城市的新房以后,户口一起转移到城市,虽然说现在土地的使用权还在精准扶贫户自己手里,但是30年的承包期到了以后,你自己承包的土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因为你已经是城市户口了。

所以综上所述,如果我们想要把户口转入城里,就要做好这样的思想准备,要想保存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你就要保护好在农村的房屋不受损坏,这样才能拥有对宅基地继续使用下去的权利。当然,如果在这有效使用的时间内,你自愿将宅基地退回村集体,村集体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费用。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和大家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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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农村,回来以后还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对于农村宅基地,国家也是做了相关的政策调整,现在农民的个人宅基地可以自己做主,可以盖小洋楼,盖小别墅,农村户口的很多方面这两年都有所提升,很多城市户口都想转到农村,但现在村里都的资源都是公共的,迁出的户口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但可以通过以下流程把农村户口迁入到农村:

1.户口的迁入和迁出的手续办理是得经过这四个部门,首先要准备好四份户籍迁转申请,分别转到户籍地村委,公安局,派出所,村民小组,盖上这四个部分的公章签字同意之后,就可以去进行下一步的申请;

2.这四份证明拿到之后,还得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家人的户口本,因为自己没有户头,只能在自己家人户头那里附注一张,拿好所有材料到县城的公安局办一张迁入证,一式三份,自己留一张,派出所一张,公安局一张;

3.拿好自己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和在公安局办的迁入证,到你当地镇上的派出所,找相关人员办理迁证明,如果办理成功你会得到这个迁出证明;

4.拿好所有材料和你父母的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薄附页,也就是把你的户籍安插在你家人的户口薄中。

这样就可以把你自己户口迁回农村,最重要的是找人帮你办,只要在你们村后台硬,这个流程走完你就可以理所应当的得到宅基地,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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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农村还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这个问题村官阿丽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农村宅基地改革后,我们通常所说的承继宅基地,实际是指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户口迁出农村后,已经属于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属于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但仅限于农业户口。

如果继承人是农村户口,又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那么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户口迁出农村后,已经属于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在继承农村宅基地权属的时候,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土地法相关规定指出,非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可以居住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进行翻建、改建、扩建。一直到房屋倒塌后,这个宅基地就会被集体收回。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村内部人员之间进行继承、转让等。

户口迁出农村后,说明你已经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了,自然也就没有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了。

总得来说,就是户口迁出农村,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可以把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过户。房屋过户后可以居住,但不能进行改建、翻建、扩建,因为你没有使用权。

我是村官阿丽,对于农村宅基地继承你有更好的看法吗?欢迎大家一起探讨农村宅基地的权属问题!


村官阿丽


户口迁出农村还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宅基地和耕地现在三农里除了秸秆禁烧和补贴之外最火热的话题了,因为随着2018年的耕地和宅基地的确权,耕地和宅基地的价值有提升了许多。那么,户口迁出农村是否还能继承宅基地?

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因为宅基地是所有权在村集体为本村村民五常使用的土地,本村的村民只是保有使用权而已。既然这样,那又怎么能继承宅基地呢?但是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宅基地是特殊的标的物,所有权在村集体;但是地上建筑物却是有私人所有权的。虽然说,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可以依据《继承法》合理继承地上部建筑物,只不过由于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的特殊属性不能分割,可以在继承地上建筑物的同时一并象征性的继承宅基地。

虽然是象征性的继承宅基地,但是您是没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因为您的户口不在农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不可能有您的名字。因此,在建筑物倒塌之后您是没有权利翻建或者修建的。

因此,对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只能是象征性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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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了农村。那么在农村里面有这个宅基地还能够继承下去吗?

可能大家会联想到农村里面一户一宅制的情况,那么这个是否针对于农村里面一户一宅制有多大的关联呢?是否还能够继续继承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呢?

法律上是不允许继承这个宅基地的

按照宅基地的使用法来说,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如果户口不是在农村里面,是不允许使用这个宅基地的?

所以准确的来说如果农村里面以前你们要搬迁出去的时候,有一个宅基地,那么当你把户口搬迁出去,之后你再想在这个农村里面申请宅基地来盖房子。

几乎是申请不到的,也没有这样的权力在农村里面盖房子的。

或者我们户口搬迁出去,那么父母还在农村里面,父母的名下有这个宅基地,但是父母过世之后,我们是否可以继承这些宅基地?

这些宅基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如果宅基地主人这个由于年事已高或者已经去世宅基地当有当地的村集体回收。

如果有房子那么就另当别论了

有的人也许会问那么宅基地上面有个房子难道不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因为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属于个人的遗产方式来进行继承。

所以如果你的户口还没搬迁出去,或者已经搬迁出去了,父母还在父母还有农村户口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尽可能想办法以父母的名义申请一个宅基地盖房子,将来即使父母去世之后,你在农村里面还有一个房子是你继承的

所以想要回来农村里面的时候也有个落脚的地方。


宅基地什么时候被回收呢?

也许有的人已经了解了宅基地使用的权利针对于不是农村户口的,不允许在宅基地里面再次进行盖房子。

那么至于什么时候被回收,就要看我们宅基地上面的主体这个房子什么时候倒塌了。按照宅基地方案里面,如果宅基地上面附属的房子什么时候倒塌了,那么这个宅基地自然就会回归到村集体当中,有村集体再进行分配或者划分。

所以为了保障我们的权益,我们建议大家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上面,房子还没到他的时候尽可能的修缮和加固。

让房子再冲个一百几十年,这样的或许以后出来的各种政策不一样的时候,这个宅基地对于我们来说还能够使用也不一定。

在农村里面所继承的是针对于个人的财产继承,并没有涉及到这些国家的资产可以继承。

因为宅基地不是私人的财产,而是村集体的土地。所以不能够被继承。


农人莫小道


户口已经迁出农村,那就是非农户口,从定义上来说,也就不再是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了,所以村里针对本村农业户口人员的一些福利也就不能享受了。按规定,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村村民虽然能申请并在上面建房,但是对于宅基地,村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它是不能作为父母的私有财产被儿孙继承的。

而且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只供本村村集体成员使用,题主已经是非农户口,不单单是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也不能自己向村里申请宅基地。

不过,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题主是可以继承的,因为它是题主父母的私人财产。然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题主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自然而然的就获得了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要注意的是,题主所获得的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暂时的,并不是永久性的。

因为按规定,作为非农户口的你,从父母处继承来的这处房屋,你可以一直居住,但是其间不能翻盖,更不能推倒重建,等到房屋拆除或者自然倒塌消亡之后,房屋下的这块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陌上花开且缓归


过去很多农村人想把户口迁去城市,现在很多城里人又想把户口落回农村,真的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想把户口重新迁回农村的人,是考虑到了将来继承农房的问题。

其实大家应该明白,不管户口在哪里,都是父母的子女,拥有合法继承权,只要是父母遗留下来的农村房屋,子女都是有权利可以继承的。

但是农村的土地管理法也有规定,农村宅基地,仅提供给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使用。户口在城市的,肯定不属于组织内成员了,这样理论上就不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由于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了农村户口父母的农房,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房子归你用,宅基地也暂时归你用。

有的人会说,这样一来,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吧,岂不是都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农村户口继承的宅基地拥有永久使用权,而城市户口继承得来的宅基地是长期使用权,“长期”有多长呢,长到农房倒塌为止。倒塌前,房子是你的,宅基地使用权也是你的,倒塌后,房子没了,宅基地收回。

我有一个朋友,早年因为工作原因将户口迁去了城,去年花了三万块钱,买了亲叔伯爷爷的农房,可是因为户口原因,没办法办理过户手续,于是他就将农房过到了父亲名下,等着将来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这就说明了,虽然城市户口不能到农村买卖房屋,但是可以继承农房。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非农户口继承所得的农房,只能居住使用,不能翻建重建,并不是说获得这块地皮后,自己就想干嘛就干嘛,有钱了扒掉重新盖多层小楼,这是不可以的,只能在原基础上住用,租卖都可以,只是不能翻建,不然可真跟农村户口的人们没啥两样了。


一品小十六


先明确一点,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哈,这一点毋庸置疑!

现在很多农村人对农村宅基地很感兴趣,因为那是自己土生土长的地方,有着自己的祖业和小时候的回忆。一般来讲,户口还在农村的人继续享受宅基地的福利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特殊情况除外)。但是对那些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人来说,因为自己也不太懂相关的政策,所以对自己还能不能享受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很多疑问,所以才有人会在网上提出 这样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九条又规定,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但农民可以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

所以,从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的基础上来讲,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个人不能可能去继承集体的财产。所以,不管你户口有没有在村里都不能继承宅基地!

其次,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但是,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私人财产,这个法律是承认的,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所以,不管户口有没有在村里,你都有权利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最后,继承完农村房屋的几种情况。

因为房地一体的特性,虽说你仅仅继承的是房屋,但是你实际上还是占用了农村宅基地的。从这一点上来讲,又要分好几种情况。

第一种,户口在村里,继承完房屋后有且仅有一处宅基地的。这种情况的话基本上是没问题的,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第二种,户口在村里,继承完房屋之后占用超过一处宅基地的。这种情况的话可能就有问题了,因为违反了“一户一宅”政策,如果个别地区政策执行严格的话会只保留一处宅基地,其他房子推掉,宅基地收归集体。执行不严的地区可能会作为遗留问题保存下来。不过这要看各地的具体情况。

第三种,户口不在村里的继承了父母的房屋。这种情况的话基本上是不允许再进行房屋的任何修缮、翻新的。虽然你临时占用了宅基地,但是你并没有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你只能看着宅基地上的房屋慢慢垮掉,最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综上所述,不管户口在不在村里的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但是条件允许的话,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宅基地都是不能继承的,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宅基地使用人对该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无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也就是说宅基地是经申请并依法批准免费使用的集体土地,并不是归使用人所有。使用人对该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

第二、可以被继承的只有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也就是说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包括合法收入、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房屋等,但不包括只有使用权的宅基地。

综上,继承人只可以继承死者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但是对于死者只是拥有使用权而不具有所有权的宅基地,无论继承人户籍是否迁出都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宅基地不是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继承人是无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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