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全力“清欠”民营企业账款 切实为企业减负

为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七里河区全力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高度重视,把 “清欠”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七里河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清欠”工作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为民营企业减负、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地位,切实抓紧、抓实。按照《兰州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及《七里河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目前,全区共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994.26万元,实现了“清零”,用最有力的举措为企业减负,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督导,对“清欠”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将“清欠”工作纳入到区政府年度考核中,安排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按照计划跟踪各相关单位“清欠”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由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工作成效。同时,设立了七里河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投诉电话,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按照“投诉一项、核实一项、督办一项”的原则,建立企业投诉台账,限时答复解决。

健全体系,将“清欠”工作的好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今后,七里河区将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把入口关,对条件不具备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予立项;对涉及举债融资的,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同时,将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作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的重要内容,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七里河区将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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